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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经贸委、人事部、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规则》、《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操作细则》的通知[失效]

  第四十七条 评价工作组及评价人员应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价工作,排除各方面特别是被评价企业意愿的影响。但对被评价企业指出的评价工作和评价报告中存在的疏忽、遗漏、疑问,应认真予以解答和补充更正。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本规则是境内一般国有工商企业和国有商业性金融企业效绩评价应遵守的基本规范。其他国有企业(单位)及非国有企业进行效绩评价可参照本规则执行。
  第四十九条 企业效绩评价操作细则、评价标准另行制定和颁布。
  第五十条 本规则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一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表:工商类竞争性企业效绩评价指标体系(略)

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操作细则


  为完善国有资本金监管制度,规范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简称企业效绩评价)组织和实施机构行为,统一竞争性企业效绩评价方法,保障企业效绩评价结果的科学、客观和公正,根据《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规则》,制定本细则。
  一、评价工作的步骤和要求
  企业效绩评价工作依据《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规则》规定的统一指标体系、工作方法、工作标准和工作程序,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在已经确定评价对象和下达《评价通知书》后,按以下工作步骤和要求进行组织实施:
  (一)确定评价工作实施机构。 根据评价对象行业特点,由评价组织机构按照《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规则》的有关规定,成立评价实施机构。
  1.评价组织机构直接组织实施评价的,由评价组织机构负责成立评价工作组,并根据需要组织成立专家咨询组,相应确定有关工作人员和选聘有关咨询专家;如果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实施评价,首先要选定中介机构,并签定评价委托书,然后由中介机构组织成立评价工作组以及专家咨询组。专家咨询组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由评价组织机构明确。
  2.评价工作组的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管理、企业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及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2)熟悉企业效绩评价业务,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3)坚持原则、清正廉洁、秉公办事。(4)评价项目主持人应有10年以上经济专业工作经验。
  3.专家咨询组的专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谙熟企业管理、财务会计、法律、技术等方面的专业知识。(2)具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相应领域10年以上的工作经历。(3)拥有相应领域的中高级技术职称和相关专业的执业(技术)资格。
  (二)制定评价工作方案。 由评价工作组或中介机构根据《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规则》有关规定,制定详细的《评价工作方案》,报经评价组织机构批准后实施。已组织专家咨询组的,评价工作组应将《评价工作方案》送每位咨询专家,并向专家咨询组介绍评价工作程序。
  (三)准确评价基础资料和基础数据。 根据《评价工作方案》的要求和评价计分的需要,做好基础资料和基础数据的收集、核实与整理工作。1.根据评价目的和企业所处行业、规模,选择评价方法和相应的评价标准值。2.依据评价年度,收集企业连续三年的会计决算报表、有关财务统计数据和用于非计量评价的基础资料,并认真进行核实、整理,发现疑问,及时核对,以保证基础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全面性。
  (四)进行评价计分。 运用计算机软件(或手工)计算评价指标的实际分数,是企业效绩评价的关键步骤。
  1.根据已核实准确的会计决算报表和财务统计数据计算计量指标的实际值。
  2.根据选定的评价标准,计算出各项基本指标的得分,形成初步评价结果,生成《企业效绩初步评价计分表》;利用修正指标对初步评价结果进行修正,得出修正后的实际分数,形成基本评价结果,生成《企业效绩基本评价计分表》。
  3.根据已核实的非计量评价基础资料,对照《效绩评议指标参考标准》,进行评议指标打分,生成《企业效绩评议计分汇总表》。
  4.按照规定方法,利用评议分数对基本评价结果进行校正,得出综合评价的实际分数,生成《企业效绩评价得分总表》。
  5.根据财务效益状况、资产营运状况、偿债能力状况、发展能力状况四部分的基本评价得分,计算出每部分的分析系数。
  6.对评价分数和计分过程进行复核,发现问题首先复核基础数据,必要时进行手工计算校验,以确保计分准确无误。
  (五)形成评价结论。 将企业效绩基本评价得分与同行业同规模的最高分数进行比较、将四部分内容的分析系数与行业比较系数进行对比,对企业效绩进行深入分析判断,形成综合评价结论。并将评价结论反馈被评价企业,听取企业意见,如企业提出异议且意见合理,或者发现新的重大情况,要对评价结果和评价结论进行调整。
  (六)撰写评价报告。 评价工作组应按照规定的格式,撰写《企业效绩评价报告》,报告评价结果、评价分析、评价结论等,并送专家咨询组征求意见。评价工作组完成评价报告后,经评价项目主持人签字,报送评价组织机构审核认定。如果是委托评价项目,评价报告必须加盖中介机构单位印章。
  (七)做好评价工作总结。 评价项目完成后,评价工作组应进行工作总结,将工作背景、时间地点、工基基本情况、报告认定结果、评价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工作建议等形成书面材料,建立评价工作档案,同时报送评价组织机构备案。
  进行行业或多户企业分析和排序,可直接利用初步评价结果或基本评价结果,根据每户企业评价得分,降幂排序,形成《多户企业效绩评价分析计分排序表》。其评价步骤是:确定评价企业(行业)、选定评价标准值、收集与核实基础数据、用计算机计算分数和排序、进行评价分析、撰写和报送评价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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