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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财政部关于调整交通部船员、潜水员、航标人员伙食津贴标准的复函

注:1.本标准已含夜餐费部分,船员不再执行陆地人员中夜班津贴标准。
  2.部属各航务工程单位的潜水员、均按同海区或同航区的运输船员伙食津贴
    标准执行:属各航道、港口、工厂等单位的潜水员,均按同海区或同航区
    的工程船舶船员伙食津贴标准执行。

  附件2
 
          交通部远洋船舶船员伙食津贴标准表

                           单位:美元/人·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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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航  线       │      标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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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  洋       │       4.00       ┃
┠──────────────────┼───────────────┨
┃       远  洋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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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3
 
       交通部海上救助打捞潜水员营养伙食津贴标准表

                           单位:元/人·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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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区       │      标  准      ┃
┠──────────────────┼───────────────┨
┃       广州地区       │      26.00       ┃
┠──────────────────┼───────────────┨
┃       上海地区       │      23.00       ┃
┠──────────────────┼───────────────┨
┃       烟台地区       │      2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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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4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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