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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
 不再从事经商活动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
 (高检发〔1998〕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于10月6日至7日在北京召开了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工作会议。会议以邓小平同志关于反腐败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江泽民同志最近几次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的重大决策,回顾总结了前一阶段的工作,研究讨论了实施方案,着重对下一步企业的撤销和交接工作进行了部署。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切实贯彻会议精神,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按期完成检察机关与所办经营性企业彻底脱钩的任务。为此,特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真正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上来。要进一步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深刻领会这次会议的精神。从全面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确保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确保跨世纪宏伟目标的胜利实现,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站在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确保政法机关永不变质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决策的重大意义,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学习邓小平同志关于反腐败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江泽民同志最近几次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要深刻领会反腐败斗争是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和事业兴衰成败的严重政治斗争的论述。要清醒地认识到政法机关从事经商活动,极易干扰履行职能,侵蚀队伍肌体,滋生腐败现象,损害良好形象,具有极大的危害性。要深刻认识到政法机关今后一律不再从事经商活动,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政权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保证国家长治久安,保持人民民主专政机关的纯洁,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反腐倡廉,密切党、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要通过深入学习教育,使广大检察干警从政治上看问题,从大局上看问题,要消除担心企业移交或撤销后会影响干警的福利待遇,会影响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等思想疑虑,排除一切思想障碍,把认识进一步统一到中央的决策上来,统一到江泽民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迅速全面贯彻这次会议精神,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坚定不移地、毫不含糊地把中央的这一重大决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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