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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1999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关于1999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1992〕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1999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九九年四月一日

          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
           1999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九九九年三月十六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以下简称纠风工作),现就1999年纠风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以“两减一刹”为重点,着力抓好五项工作
  1999年,全国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继续以减轻农民负担、减轻企业负担和狠刹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为重点,同时要巩固和扩大治理公路“三乱”和中小学乱收费的工作成果,进一步搞好重点部门和行业的作风整顿。
  (一)继续下大力气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1999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中发〔1999〕3号),围绕增加农民收入和保持农村稳定两件大事,进一步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努力使农民缴费负担比1998年确有减轻,因加重农民负担而引发的恶性案件明显减少。从1999年开始,要在全国普遍落实农民合理负担定项限额、一定三年不变的政策规定,提留统筹费的绝对额要严格控制在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以内,不得超出1997年的预算额,做到定死一个数,三年内不追加;同时要对农民负担预决算、监督卡和专项审计三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不准在粮食收购时代扣代缴除农业税以外的任何款项。要结合农村电网改造和农电管理体制的改革,清理整顿农民用电的不合理负担,力争使农村电价过高、过乱的情况在年内得到有效遏制。要采取措施,坚决纠正强行平摊税收、摊派报刊征订任务、开展让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等错误做法。认真清理乡镇政府编制外的机构和人员,严格控制由村组补贴的干部职数,压缩不合理开支。要用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宣传群众,搞好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对由于加重农民负担而引发恶性事件的责任人,必须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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