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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家计委、法制办关于1998年农民负担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通知

  (四)广泛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 1998年,不少地区和部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平摊税收、摊派报刊、农村电价高、农村财务混乱、干部超编等问题进行了重点整顿。浙江省采取先自查自纠,再统一审核的办法,将收费的项目、标准、范围和依据进行公布。全省共取消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项目479个,暂缓执行的收费项目65个,可减轻农民负担4.5亿元。江西省靖安县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兴安县为解决平摊农业特产税的问题,采取农户申报、村组汇总、乡镇核实、由种养农业特产品的农户缴纳的办法,在乡村建立农业特产税台帐,使各户应纳税的品种、产量、等级、税额一目了然。
  (五)加强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处。 1998年各地普遍进行了两次农民负担执法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多数地方做到了及时处理。重庆市1998年共查处涉及农民负担的事件和案件97起,33人受到党纪处分,9人受到政纪处分。浙江省还将恶性案件查处的结果及时通报全省。
  (六)积极探索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 一些地区在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同时,还积极探索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的有效办法。一是减少人员、控制开支。江西省靖安县水口乡去年办起了3个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经济实体,从乡镇机关单位中分流人员33人,一年节约开支10万元。二是实行村务公开。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对凡涉及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事项实行农村财务公开。浙江省浦江县乡村两级成立了群众代表组成的财务管理小组,定期公布财务帐目。三是加强干部作风教育。甘肃省举办减轻农民负担政策法规培训班37期,培训乡镇干部3000多人。促进了乡镇干部依法办事。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虽然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面临的形势不容乐观,农民负担仍是当前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之一,有些地方的问题还相当严重,已成为影响当前农村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
  (一)一些地方没有严格控制提留统筹费。 有的地方1998年提留统筹费绝对额没有按中办发〔1998〕18号文件的规定调减,超过了1997年的预算额。甘肃省泾川县高平镇城南村,1997年农民人均承担提留统筹费25.3元,1998年为45.5元,大大超过了上年。还有一些地方采取虚报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办法,变相多收提留统筹费。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县白石乡门家村,1997年上报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500元,并作为计提提留统筹费的依据;经检查组对有代表性的5户逐笔核算收入,实际人均纯收入仅为1170元,上报收入比实际收入高出一倍。
  (二)部分地区平摊农业特产税等问题十分突出。 甘肃省泾川县高平镇,1998年县里布置的对果品征收的特产税任务共计70万元,是按18000亩面积下达的,而全镇实际挂果面积只有4180亩;对烤烟征收的特产税任务共计68万元,是按6000亩计划面积下达的,而实际种植面积只有400亩。该镇农民人均平摊果品、烤烟特产税57.7元。江西省靖安县香田乡,把本该由收购生猪的经营者交纳的增值税,简单地向养猪户征收。养猪户不仅每头生猪要交12元的屠宰税,还要交31.5元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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