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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草拟财产保险主要险种的基本条款和费率,审核备案保险公司上报的其他保险条款和费率;研究制定财产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的指标体系并负责进行评价、考核和监督;依法监管财产保险及其再保险业务经营活动,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罚;承办财产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合并、分立、变更的审核工作;承办财产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年检工作;制定财产保险及其再保险从业人员的基本资格标准;对非保险机构经营或变相经营财产保险及其再保险业务进行调查、处罚;承办对财产保险公司主要负责人的离任审计;会同财务会计部对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财产保险机构进行监管。
  (五)人身保险监管部
  草拟人身保险主要险种的基本条款和费率,审核备案保险公司上报的其他保险条款和费率;研究建立和实施人身保险精算制度;研究制定人寿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的指标体系并负责进行评价、考核和监督;依法监管人身保险及其再保险业务经营活动,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罚;承办人寿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合并、分立、变更的审核工作;承办人寿保险公司年检工作;制定人身保险及其再保险从业人员的基本资格标准;对非保险机构经营或变相经营人身保险及其再保险业务进行调查、处罚;承办对人寿保险公司主要负责人的离任审计工作;会同财务会计部对境内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人寿保险机构进行监管。
  (六)保险中介监管部
  草拟保险中介业务管理制度;依法监管保险中介业务经营活动,对保险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罚;承办保险中介机构的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的审核工作;参与、组织保险中介机构的破产、清算;负责保险中介机构年检工作;制定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的基本资格标准;组织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负责核发其资格证书;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及其他评估、鉴定、咨询机构从事与保险相关业务的资格,监管其有关业务活动;对非法经营保险中介业务进行调查、处罚;承办对保险中介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离任审计工作。  
  (七)国际部
  草拟保险行业对外交流合作的规章制度;统一组织、管理保险行业的对外交往和国际合作事务;管理有关国际援助项目及其经费的使用;负责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有关国际组织的联系;承办境外保险机构在境内设立保险机构、境内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机构和境内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保险机构的审核工作;承办境外保险机构在境内设立代表处的审核和管理事宜;负责机关及系统的外事工作;参与、组织对外资(含中外合资)保险机构的清理、解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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