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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关于做好1999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工作的通知

  5、年检期间,各级资质管理部门要提高为基层服务、为企业服务的意识,尽可能方便企业,不要因为年检而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时,要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树立资质管理部门的良好形象。
  三、年检工作分工
  由于国务院各部门机构调整、职能转变,中央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中央管理的各总公司(企业集团)实行政企分开而没有行政职能,使国务院各部门(除铁道部外)和中央各总公司(企业集团)已不宜再承担属于政府行为的对所属建筑业企业进行资质管理的工作。为此,今年的资质年检工作作如下分工:
  1、由中央管理的各总公司(集团公司)及其所属的建筑业企业(名单见附件1),由建设部直接负责其资质年检工作(已经由地方负责年检的不作调整),各总公司(集团公司)配合建设部做好其下属企业的年检工作。
  2、铁道部所属建筑业企业和军队保留的工程部队(名单见附件2),其资质年检工作仍分别由铁道部和解放军总后勤部负责,并将资质年检结果抄送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已随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下放到地方的原中央各部门(总公司)所属建筑业企业,国务院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及协会所办的建筑业企业,已与原主管部门(包括中央党政机关、军队、武警部队)脱钩、未并入中央企业或尚未明确隶属关系的建筑业企业,均按属地管理原则,由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资质年检。
  4、地方所属建筑业企业,由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资质年检。
  四、年检工作进度安排
  1、今年的年检时间为4月1日 ̄7月31日。
  2、5月15日前,请中央各总公司(集团公司)将所属企业填写好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年度检查表》及企业报送统计部门的1998年度统计报表C102、C103表(复印件)汇总报送建设部。
  3、8月31日前,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和铁道部、总后勤部向建设部报送书面资质年检工作总结,内容要求:①年检基本情况;②本辖区内企业总体状况分析、对策;③年检工作的成效及改进意见、建议;④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汇总表,降级、吊销情况汇总表;⑤一级企业年检表及98年度企业统计报表C102、C103表。
  五、联系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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