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进口美国华盛顿州苹果检疫问题的通知
((1994)农(检疫)字第1号)
各口岸动植物检疫局、植物检疫所:
地中海实蝇(Ceratitis capitata(Wiedemann))是水果的毁灭性害虫,我国
无该虫发生。为防止其传入,保护我国水果生产安全,我国禁止进口美国的水果。
近年来,随着中美两国贸易的发展,美国有关部门多次向我提出出口水果的要求。我检疫部门在广泛收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组成了专门的工作组进行了有害生物危险性分析,认为美国华盛顿州不属于地中海实蝇发生区,在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后,同意美国华盛顿州生产的苹果有条件出口到我国。目前,中美检疫部门已就有关植物检疫问题取得共识。为做好进口美国华盛顿州苹果的检疫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目前,允许进口的仅限美国华盛顿州的苹果,其他水果不得进口。
2.进口前,进口单位须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总所办理检疫审批手续。
从指定口岸入境。
3.输华苹果必须符合“美国华盛顿州苹果输华的植物卫生条件”的要求,望进
口单位在贸易合同中订明。
4.有关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要严格检疫,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
动植物检疫总所。
附件:美国华盛顿州苹果输华的植物卫生条件
一九九四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
美国华盛顿州苹果输华的植物卫生条件
为能使美国华盛顿州生产的苹果安全输往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总所(下称CAPQ)和美国农业部动植物健康检疫局(下称APHIS)进行了商谈,达成一
致意见如下:
第一条 输往中国的苹果必须产自指定苹果园并经指定包装厂包装,包装厂必须有美国政府认可的并符合出口生产资格的证书。
第二条 在指定果园和包装厂范围内及其外围1平方公里范围内设立地中海实蝇
监测点,每平方公里设置一个诱捕器。
第三条 指定果园须在APHIS的指导下进行有害生物综合防治。
第四条 输往中国苹果的加工、包装过程,须在APHIS严格检疫检验的条件下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