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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进出口经营权登记备案制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进出口
 经营权登记备案制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1999〕外经贸政审函字第5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
  1998年4月以来,我部先后下发了《关于赋予试点企业集团进出口经营权和对外承包劳务经营权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对国家确定的1000家重点企业实行进出口经营权登记备案制的通知》和《关于对全国大型工业企业实行自营进出口权登记备案制的通知》等文件。为了做好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登记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对国家批准的120家试点企业集团、千户重点企业和大型工业企业及所属生产型成员企业申请自营进出口权均实行登记备案制。120家大型试点企业集团和千户重点企业(现只公布512家)名单详见附件。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在办理进出口经营权的登记备案手续时,应将登记证书抄报我部,并每半年汇总有关情况报我部。
  特此通知。
  附件:一、120家国家试点企业集团名单
     二、千户重点企业名单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一九九九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一
           120家国家试点企业集团名单

    企业集团名称            核心企业名称
  中建集团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上海建工集团            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
  北京城建集团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华能集团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华北电力集团            中国华北电力集团公司
  华东电力集团            中国华东电力集团公司
  东北电力集团            中国东北电力集团公司
  华中电力集团            华中电力集团公司
  西北电力集团            西北电力集团公司
  葛州坝工程集团           中国葛州坝集团公司
  大同矿业集团            大同矿务局
  兖州矿业集团            兖州矿业(集团)公司
  一汽集团              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东风集团              东风汽车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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