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增值税纳税申报备查资料由纳税人在月度终了后,认真整理并装订成册。其中,1、2、4、6项,属于整本开具的应按原顺序装订;不属整本开具或开具电脑票的,应按开票顺序号码每25份装订一册,不足25份的按实际开具份数装订。对其他作为扣税凭证的单证,根据取得的时间顺序,按单证种类每25份装订一册,不足25份的按实际份数装订。装订时,必须使用税务机关统一规定的《征税/扣税单证汇总簿封面),并按规定填写封面内容,由办税人员和财务人员审核签章。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未用完的,可于下月继续使用,并在封面上分别填写各月数据,如果一本专用发票两个月仍未使用完的,剩余部分报税务机关剪角作废。
《征税/扣税单证汇总簿封面》的内容包括纳税人单位名称、本册单证份数、金额、税额、本月此种单证总册数及本册单证编号、税款所属时间等,具体格式由各省级国家税务局制定。
四、《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发票领用存月报表》和《分支机构销售明细表》由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
附件1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
二十二条和第
二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表。纳税人不论有无销售额,均应按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按期填报本表,并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税款所属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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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名称 │ │法定代│ │营业地址 │ ┃
┃ │ │表人姓│ │ │ ┃
┃ │ │名 │ │ │ ┃
┠──────┴┬────────┼───┴─┬─┴┬────┴──┬─┨
┃开户银行及帐号│ │企业登记注│ │ 电话号码 │ ┃
┃ │ │类型 │ │ │ ┃
┠─┬─────┴────────┴───┬─┴──┴──┬────┴─┨
┃ │ │ 销售额 │ 税额 ┃
┃ │ ├───┬───┼──┬───┨
┃ │ 项 目 │本月数│本年累│本月│本年累┃
┃ │ │ │计数 │数 │计数 ┃
┃ │ ├───┼───┼──┼───┨
┃ │ │ (a) │ (b) │(c) │ (d) ┃
┃ ├──────────────┬───┼───┼───┼──┼───┨
┃ │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 │1=2+3 │ │ │ │ ┃
┠─┼─┬─────┬──────┼───┼───┼───┼──┼───┨
┃ │ │ 货称名称 │ 适用税率% │ │ │ - │ │ - ┃
┃ │应├─────┼──────┼───┼───┼───┼──┼───┨
┃ │税│ │ │ │ │ - │ │ - ┃
┃ │货├─────┼──────┼───┼───┼───┼──┼───┨
┃ │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小计 │ │2 │ │ │ │ ┃
┃销├─┴─────┴──────┼───┼───┼───┼──┼───┨
┃ │应税劳务 │3 │ │ │ │ ┃
┃ ├──────────────┼───┼───┼───┼──┼───┨
┃项│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 │4=5+6+│ │ │ │ ┃
┃ │ │7 │ │ │ │ ┃
┃ ├──────────────┼───┼───┼───┼──┼───┨
┃ │其中:适用6%征收率的货物 │5 │ │ │ │ ┃
┃ ├──────────────┼───┼───┼───┼──┼───┨
┃ │ 适用4%征收率的货物 │6 │ │ │ │ ┃
┃ ├──────────────┼───┼───┼───┼──┼───┨
┃ │ │7 │ │ │ │ ┃
┃ ├──────────────┼───┼───┼───┼──┼───┨
┃ │免税货物 │8 │ │ │ - │ - ┃
┃ ├──────────────┼───┼───┼───┼──┼───┨
┃ │出口货物免税销售额 │9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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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本月数 │本┃
┃ │ ├─┬─┬─┬─┬─┬─┬─┬──┤年┃
┃ │ 项目 │合│17│13│10│7%│6%│4%│期初│累┃
┃ │ │计│% │% │% │扣│征│征│存货│计┃
┃ │ │ │税│税│扣│除│收│收│已征│数┃
┃ │ │ │率│率│除│率│率│率│税款│ ┃
┃ │ │ │ │ │率│ │ │ │ │ ┃
┃ ├────────────┬─┼─┼─┼─┼─┼─┼─┼─┼──┼─┨
┃进│本期进项税额发生额 │10│ │ │ │ │ │ │ │ │ ┃
┃ ├────────────┼─┼─┼─┼─┼─┼─┼─┼─┼──┼─┨
┃ │进项税额转出 │11│ │ │ │ │ │ │ │ - │ ┃
┃ ├────────────┼─┼─┼─┼─┼─┼─┼─┼─┼──┼─┨
┃项│其中:免税货物用 │12│ │ │ │ │ │ │ │ - │ ┃
┃ ├────────────┼─┼─┼─┼─┼─┼─┼─┼─┼──┼─┨
┃ │ 非应税项目用 │13│ │ │ │ │ │ │ │ - │ ┃
┃ ├────────────┼─┼─┼─┼─┼─┼─┼─┼─┼──┼─┨
┃ │ 非正常损失 │14│ │ │ │ │ │ │ │ - │ ┃
┃ ├────────────┼─┼─┼─┼─┼─┼─┼─┼─┼──┼─┨
┃ │ 简易办法征税货物用│15│ │ │ │ │ │ │ │ - │ ┃
┃ ├────────────┼─┼─┼─┼─┼─┼─┼─┼─┼──┼─┨
┃ │ 免抵退货物不得抵扣│16│ │ │ │ │ │ │ │ - │ ┃
┃ │ 税额 │ │ │ │ │ │ │ │ │ │ ┃
┃ ├────────────┼─┼─┼─┼─┼─┼─┼─┼─┼──┼─┨
┃ │ 其他 │17│ │ │ │ │ │ │ │ - │ ┃
┃ ├────────────┼─┼─┼─┼─┼─┼─┼─┼─┼──┼─┨
┃ │期初存货已征税款期末余额│18│ │- │- │- │- │- │- │ │- ┃
┃ ├────────────┼─┼─┼─┼─┼─┼─┼─┼─┼──┼─┨
┃ │ │19│ │ │ │ │ │ │ │ │ ┃
┠─┼────────────┴─┴─┴─┼─┴┬┴─┴┬┴┬┴──┴─┨
┃ │ 项目 │本月│本年累│ │(如果你已┃
┃ │ │ 数 │计数 │ │委托代理申┃
┃ ├──────────┬───────┼──┼───┤ │报人,请填┃
┃ │销项税额合计 │20=1c │ │ │ │写下列资料┃
┃ ├──────────┼───────┼──┼───┤授│) ┃
┃ │进项税额合计 │21=10-11 │ │ │权│ 为代理一┃
┃ ├──────────┼───────┼──┼───┤声│切税务事宜┃
┃ │上期留抵税额 │22 │ │ - │明│,现授权 ┃
┃ ├──────────┼───────┼──┼───┤ │ (地址)┃
┃ │免抵退货物已退税额 │23 │ │ │ │ 为本纳税┃
┃ ├──────────┼───────┼──┼───┤ │人的代理申┃
┃ │应抵扣税额合计 │24=21+22-23 │ │ - │ │报人,任何┃
┃ ├──────────┼───────┼──┼───┤ │与本申报表┃
┃ │实际抵押税额 │25(如 24<20则│ │ │ │有关的往来┃
┃ │ │为24,否则为20 │ │ │ │文件都可寄┃
┃ │ │) │ │ │ │与此人。 ┃
┃ │ │ │ │ │ │授权人签字┃
┃ │ │ │ │ │ │: ┃
┠─┼──────────┼───────┼──┼───┼─┼─────┨
┃ │应纳税额 │26=20+4c-25 │ │ │ │ 此纳税申┃
┃ ├──────────┼───────┼──┼───┤ │报是根据《┃
┃ │代扣代缴税额 │27 │ │ │声│中华人民共┃
┃ ├──────────┼───────┼──┼───┤请│国增值税暂┃
┃ │本期应纳税额合计 │28=26+27 │ │ │人│行条例》的┃
┃ ├──────────┼───────┼──┼───┤声│规定填报的┃
┃ │期末留抵税额 │29=24-25 │ │ - │明│,我确信它┃
┠─┼──────────┼───────┼──┼───┤ │是真实的、┃
┃ │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30 │ │ - │ │可靠的、完┃
┃税│负数) │ │ │ │ │整的。 ┃
┃ ├──────────┼───────┼──┼───┤ │ ┃
┃款│本期已缴税额 │31 │ │ │ │声明人签字┃
┃ ├──────────┼───────┼──┼───┤ │: ┃
┃缴│其中:本期应纳税额预│32 │ │ │ │ ┃
┃ │缴款 │ │ │ │ │ ┃
┃纳├──────────┼───────┼──┼───┤ │ ┃
┃ │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33=30+28-31 │ │ - │ │ ┃
┃ │负数) │ │ │ │ │ ┃
┃ ├──────────┼───────┼──┼───┤ │ ┃
┃ │其中:欠缴税额 │34 │ │ - │ │ ┃
┃ ├──────────┼───────┼──┼───┤ │ ┃
┃ │本期应补(应退)税额│35=28-32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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