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主持人、听证员、书记员应当由听证组织机关负责人指定的法制工作机构工作人员或其他相应工作人员等非本案调查人员担任。
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的,应当提交委托书。
第四十一条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当公开举行。
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在听证中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对案件涉及的事实、适用法律及有关情况进行陈述和申辩;
(二)有权对案件调查人员提出的证据质证并提出新的证据;
(三)如实回答主持人的提问;
(四)遵守听证会场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指挥。
第四十三条 听证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听证书记员宣布听证会场纪律、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听证主持人宣布案由,核实听证参加人名单,宣布听证开始;
(二)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出示证据,说明拟作出的农业行政处罚的内容及法律依据;
(三)当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对案件的事实、证据、适用的法律等进行陈述和申辩,可以向听证会提交新的证据;
(四)听证会主持人就案件的有关问题向当事人、案件调查人员、证人询问;
(五)案件调查人员、当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相互辩论;
(六)当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作最后陈述;
(七)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听证笔录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第四十四条 听证结束后,听证主持人应当依据听证情况,制作《行政处罚听证会报告书》并提出处理意见,连同听证笔录,报农业行政处罚机关负责人审查。
听证的举行,不影响当事人在农业行政处罚机关作出处罚决定后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权利。
第四十五条 听证组织机关组织听证,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
第四章 农业行政处罚决定的送达和执行
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被处罚人;被处罚人不在场的,应当在七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并由被处罚人在《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被处罚人不在的,可以交给其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代收,并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
被处罚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签名、盖章的,送达人可以邀请其邻居或者单位有关人员到场,说明情况,把《行政处罚决定书》留在其住处或者单位,并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即视为送达。
直接送达农业行政处罚文书有困难的,可委托其他农业行政处罚机关代为送达,也可以邮寄、公告送达。
邮寄送达的,挂号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公告送达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
第四十七条 除本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规定外,农业行政处罚机关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决定罚款的农业行政处罚机关或执法人员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第四十八条 依照本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当场作出农业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第四十九条 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规定第十八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书面提出,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第五十条 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五十一条 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交至指定的银行。
第五十二条 农业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第五十三条 对需要继续行驶的农业机械、渔船实施暂扣证照或者吊销证照的行政处罚,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应当发给当事人相应的证明,允许农业机械、渔船驶往预定或指定的地点。
第五十四条 对生效的农业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拒不履行的,作出农业行政处罚决定的农业行政处罚机关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封存、扣押的财物拍卖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制作《强制执行申请书》。
第五十五条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当事人应当书面申请,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第五十六条 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拍卖非法财物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农业行政处罚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第五十七条 农业行政处罚案件终结后,案件调查人员应填写《行政处罚结案报告》,并将全部案件材料立卷归档。
第五章 附 则
第五十八条 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违反本规定的,按照
行政处罚法和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农业行政处罚基本文书格式由农业部统一制定,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印发。
第六十条 本规定由农业部负责解释。
第六十一条 本规定自1998年1月1日起实施。本规定实施之前农业部制定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农业行政处罚基本文书格式
┌───────────────────────────────────────────┐
│文书格式一: │
│ 行政处罚(当场)决定书 │
│ 字第 号(第 联) │
├──┬────┬────┬──┬───────────────────────────┤
│当事│ 姓名 │ │住址│ │
│人基├────┼────┴──┴─────┬─────┬───────────────┤
│本情│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
│ 况 ├────┼─────────────┴─────┴───────────────┤
│ │单位地址│ │
├──┼────┼──────────┬────────────────────────┤
│违法│时 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地点 │
│事实├────┴──────────┴────────────────────────┤
│ │基本事实: │
├──┼────────────────────────────────────────┤
│处罚│ │
│ 内│ │
│ 容│ │
├──┼────────────────────────────────────────┤
│处罚│ │
│ │ │
│依据│ │
├──┼────┬──────┬────┬───────────────────────┤
│执基│ 姓 名 │ │ │ 处罚机关 │
│法本├────┼──────┼────┤ (印章) │
│人情│ 证件号 │ │ │ 年 月 日 │
│员况├────┼──────┼────┤ │
│ │所在单位│ │ │ │
├──┼────┴──────┴────┴───────────────────────┤
│ │ 1.当事人应对违法行为立即或在 日内予以纠正; │
│ 告│ 2.当事人必须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第二联到银行缴纳罚款,逾期 │
│ 知│ 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
│ 事│ 3.当事人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依法强制执行; │
│ 项│ 4.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 │
│ │ 向人民法院起诉。 │
├──┴────────────────────────────────────────┤
│备注:是否当场执行( ) │
└───────────────────────────────────────────┘
注:此表一式三联
┌───────────────────────────┐
│文书格式二: │
│ 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 │
│ 编 号 │
├────┬─────────┬────┬───────┤
│受案地点│ │受案时间│ │
├────┼─────────┼────┼───────┤
│案件来源│ │案件性质│ │
├────┼──┬───┬──┼────┼──┬────┤
│ 违 │姓名│ │性别│ │年龄│ │
│ 法 ├──┼───┴──┴────┴──┴────┤
│ 嫌 │住址│ │
│ 疑 ├──┴─┬─────────┬─────┬─┤
│ 人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
│ ├────┼─────────┴─────┴─┤
│ │单位地址│ │
├────┴────┴─────────────────┤
│简要案情: │
├────┬──────────────────────┤
│受案人 │ │
│ 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负责人 │ │
│审批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
│ 备 注│ │
└────┴──────────────────────┘
┌───────────────────────────┐
│文书格式三: │
│ 询问笔录 │
│ (共 页) │
│询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询问时间__年__ 月__日__ 时__分至__时__分│
│询问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询问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记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被询问人:姓名__性别__年龄__ 民族__ │
│ 文化程度__职业__工作单位__ │
│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 │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 │
├───────────────────────────┤
│ 被询问人签名或盖章 │
│ │
└───────────────────────────┘
(注:本页不够可续页)
┌──────────────────────────┐
│文书格式四: │
│ 勘验检查笔录 │
│案由: │
├──────────────────────────┤
│勘验时间: 年 月 日 时至 月 日 时 │
├──────────────────────────┤
│勘验场所: │
├──────────────────────────┤
│勘验人: 单位及职务: │
├──────────────────────────┤
│勘验人: 单位及职务: │
├──────────────────────────┤
│当事人: 单位及职务: │
├──────────────────────────┤
│被邀请人: 单位及职务: │
├──────────────────────────┤
│记录人: 单位及职务: │
├──────────────────────────┤
│勘验情况及结果: │
├──────────────────────────┤
│ │
├──────────────────────────┤
│ │
├──────────────────────────┤
│ │
├──────────────────────────┤
│ │
├──────────────────────────┤
│勘验人(签名): 记录人(签名): │
├──────────────────────────┤
│被邀请人(签名) 当事人(单位代表): │
├──────────────────────────┤
│(本页填写不下的内容或需要绘制勘验图的,可另附纸) │
└──────────────────────────┘
┌──────────────────────────┐
│文书格式五: │
│ 抽样取证凭证 │
│ 案号: 字第 号(第 联) │
├──────────────────────────┤
│被取证人: 邮编: 电话: │
├──────────────────────────┤
│被取证人地址: │
├──────────────────────────┤
│处罚机关地址: │
├──────────────────────────┤
│因 一案,需对你(单位)在 下列物品抽样取证 │
├────┬────────┬────┬───────┤
│ 序 号│ 证据物品名称 │ 规 格 │ 数 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调查人员:____ 证件号码:____ │
│调查人员:____ 证件号码:____ │
│ │
│ 处罚机关(印章) │
│ 年 月 日 │
├──────────────────────────┤
│被取证人签名: │
│(印制说明,此附件为双联复写式,按十六开印制) │
│ │
│ │
└──────────────────────────┘
┌─────────────────────────┐
│文书格式六: │
│ 鉴定意见书 │
├───────┬─────────────────┤
│ 案 由 │ │
├───────┼─────────────────┤
│鉴定内容及目的│ │
├───────┼─────────────────┤
│委托机关 │ │
├───────┼─────────────────┤
│受托单位 │ │
├───────┼─────┬─────┬─────┤
│ 鉴 │ 姓 名│ 职 务│ 职 称│
│ ├─────┼─────┼─────┤
│ 定 │ │ │ │
│ ├─────┼─────┼─────┤
│ 人 │ │ │ │
│ ├─────┼─────┼─────┤
│ │ │ │ │
├───────┼─────┴─────┼──┬──┤
│ 鉴定地点 │ │时间│ │
├───────┴───────────┴──┴──┤
│鉴定意见: │
│ │
│ 签定人签名: │
│ 年 月 日 │
├─────────────────────────┤
│鉴定人单位意见: │
│ │
│ 签定单位(印章)│
│ 年 月 日 │
├─────────────────────────┤
│备注: │
├─────────────────────────┤
│(本页填写不下的内容,可另附纸,并在备注中说明 │
│ │
└─────────────────────────┘
┌────────────────────────┐
│文书格式七: │
│ 证据登记保存清单 │
│ 案号: 字第 号(第 联)│
├────────────────────────┤
│被取证人: 性别: 年龄: │
├────────────────────────┤
│单位地址: │
├────────────────────────┤
│联系电话: │
├────────────────────────┤
│因____一案,需对你(单位)在____的下列物│
│品就地登记保存或由____ 保存在____。 在七│
│日内,你(单位)不得销毁或转移。 │
├─────┬────────┬────┬────┤
│ 序 号│ 证据物品名称│ 规 格 │ 数 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调查人员:____ 证件号码:____ │
│ │
│ 处罚机关(印章)│
│ 年 月 日 │
├────────────────────────┤
│被取证人签名, │
│(印制说明,此附件为双联复写式,按十六开印制) │
│ │
│ │
└────────────────────────┘
┌───────────────────────────────┐
│文书格式八, │
│ 案件处理意见书 │
│ 案号: 字第 号 │
├──┬──────────────┬────┬────────┤
│ 案│ │ 案件调│ │
│ 由│ │ 查人员├────────┤
│ │ │ │ │
├──┼─────┬────────┴────┴─┬────┬─┤
│ 当│ 姓名 │ 性别 │年龄 │ │
│ 事├─────┼───────────────┴────┴─┤
│ 人│ 单位名称│ │
│ ├─────┼──────────────────────┤
│ │ 单位地址│ │
│ ├─────┼─────────────┬──────┬─┤
│ │ 联系电话│ │ 法定代表人│ │
├──┼─────┴─────────────┴──────┴─┤
│案件│ │
│调查│ │
│经过│ │
├──┼───────┬──────┬──────┬──────┤
│ 所│ 种 类 │ 证据名称│ 规格 │ 数 量 │
│ 附├───────┼──────┼──────┼──────┤
│ 证│ │ │ │ │
│ 据├───────┼──────┼──────┼──────┤
│ 材│ │ │ │ │
│ 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调查│ │
│结论│ │
│及处│ │
│理意│ 调查人员签名: │
│ 见 │ 年 月 日 │
├──┼────────────────────────────┤
│法机│ │
│制构│ │
│工意│ │
│作见│ │
├──┼────────────────────────────┤
│负责│ │
│人审│ │
│批意│ 签名: │
│见 │ 年 月 日 │
├──┼────────────────────────────┤
│备 │ │
│注 │ │
├──┴────────────────────────────┤
│ (本意见书一式两份,无法制工作机构的,该栏可不填) │
└───────────────────────────────┘
┌────────────────────────────────────────┐
│文书格式九: │
│ 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
│ 案号: 字第 号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 你(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经调查和审理,认│
│ │
│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违法事实清楚,拟给于如下行政处│
│ │
│罚:(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
│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
│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
│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
│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
│ 理由和依据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可在收到通 │
│知之日起3日内向本部门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组织听证,逾期不陈述申辩或不要求组织听证 │
│的,视为你(单位)放弃上述权利。在水上可当场进行陈述和申辩。 │
│ │
│ │
│ 处罚机关(印章) │
│ 年 月 日 │
│处罚机关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
│联系人: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本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用作备案存根) │
│ │
└────────────────────────────────────────┘
┌───────────────────────────────────────┐
│文书格式十: │
│ 行政处罚听证会通知书 │
│ 案号: 字第 号 │
│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 │
│ 你(单位)关于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现定于____年│
│ │
│ __月____ 日__ 午___ 时___ 分在____________ (公开、│
│不公开)举行听证会。 │
│ │
│听证会主持人姓名__ 职务_______ │
│ 听证员姓名__ 职务_______ │
│ 听证员姓名__ 职务_______ │
│ 记录人姓名__ 职务_______ │
│ 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出席,逾期不出席的,视同放弃听证要求,│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提交当事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
│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你(单位)申请听证主持人回避的,应在接到本通知│
│书后___日内向我单位提出并说明理由. │
│ 特此通知。 │
│ 处罚机关(印章) │
│ 年 月 日 │
│ │
│处罚机关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
│联系人: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
│ │
├───────────────────────────────────────┤
│(本通知一式两份,一份作备案存根) │
└───────────────────────────────────────┘
┌───────────────────────────┐
│文书格式十一: │
│ 行政处罚听证会报告书 │
│ 案号: 字第 号│
├──┬────┬──────┬────────────┤
│案 │ │ 听证主持人│ │
│由 │ ├──────┼────────────┤
│ │ │听证员 ├────────────┤
│ │ ├──────┼────────────┤
│ │ │记录人 │ │
├──┴────┴──────┴────────────┤
│听证会基本情况摘要(详见听证会笔录,笔录附后) │
│ │
│ │
│ │
├───────────────────────────┤
│听证结论及处理意见: │
│ │
│ │
│ 听证主持人签字: │
│ 听证员签字: │
│ 年 月 日 │
│ │
│ │
├───────────────────────────┤
│负责人审批意见: │
│ │
│ │
│ 签字: │
│ 年 月 日 │
├───────────────────────────┤
│备注: │
├───────────────────────────┤
│ (本报告书一式两份,所附证据材料清单列表附后) │
└───────────────────────────┘
┌───────────────────────────────────────┐
│文书格式十二: │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 ××罚字(19 ) 号 │
├───────────────────────────────────────┤
│ 当事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或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 │
│ 表人) │
│ 当事人×××××××××××一案,经××省(市、自然区) ××县××局依法审 │
│理,现查明: │
│ 当事人×××于 年 月 日(详述案由、调查和听证经过、证据及认定的事实 │
│等内容。) │
│ 上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予认定。 │
│ 综上所述,本机关认为,当事人×××(简述处罚理由和依据)。当事人的行为已经违│
│反农业行政管理秩序,依照××××××之规定,本机关依法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
│ │
│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
│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
│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
│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当事人必须在收列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交缴纳罚款,逾 │
│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
│ 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
│×××局(处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
│复议或起诉,也不履行义务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依法强制执行。 │
│ │
│ │
│ 处罚机关(印章) │
│ 年 月 日 │
│(本格式为参照格式,使用时因案而异,可根据需要打印若干份) │
└───────────────────────────────────────┘
┌─────────────────────────────────────────┐
│文书格式十三: │
│ 处罚文书送达回证 │
│ 案号: 字第 号 │
├─────┬───┬──┬────────────────────────────┤
│ 受送达人│ │案由│ │
├─────┼───┴──┴────────────────────────────┤
│ 送达单位│ │
├─────┼───────────────────────────────────┤
│ 送达地点│ │
├─────┴─────┬─────┬────┬──────────────────┤
│ 送 达 文 件 │送达人 │收到日期│收件人签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 │
│ 注│ │
├──┴──────────────────────────────────────┤
│ 注: │
│ (1)如受送达人不在场,可交其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并在备注栏内写明其与受送达人 │
│的关系; │
│ (2)受送达人已指定代收人的,交代收入签收; │
│ (3)受送达人拒绝接收的,送达人应邀请有关组织的代表或其他人员到场,说明情况, │
│并在备注中写明拒收的事由。 │
└─────────────────────────────────────────┘
┌──────────────────────────────────────────┐
│文书格式十四: │
│ 行政处罚结案报告 │
│ 案号: 字第 号 │
├──┬──┬────────┭───────────────────────────┤
│案由│ │ 案件调查人员├───────────────────────────┤
├──┴──┴────────┴───────────────────────────┤
│处理决定: │
│ │
│ │
│ │
├──────────────────────────────────────────┤
│执行情况: │
│ │
│ 调查人员签字: │
│ 年 月 日 │
├──────────────────────────────────────────┤
│备注: │
│ │
├──────────────────────────────────────────┤
│ (本报告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向上级备案,本页填写不下的内容,可另附纸,并在备注 │
│中说明) │
└──────────────────────────────────────────┘
┌────────────────────────────────┐
│文书格式十五: │
│ 案件移送函 │
├─────┬──────────────────────────┤
│ 案件名称│ │
├─────┼────┬──┬──┬───┬──┬────────┤
│ 当 │ 姓名 │ │性别│ │年龄│ │
│ 事 ├────┼──┴──┴───┴──┴─┬──────┤
│ 人 │ 住址 │ │ │
│ 基 ├────┼───────┬──────┼──────┤
│ 本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 │
│ 情 ├────┼───────┴──────┴──────┤
│ 况 │单位地址│ │
├─────┼────┴┬────┬───────────────┤
│ 移送单位 │ │接受单位│ │
├─────┴─────┴────┴───────────────┤
│ 移送理由: │
│ │
│ │
│ │
│ 移送单位(盖章)│
│ 年 月 日 │
├─────┬────────┬─────┬───────────┤
│ │ 材料名称 │ 数量 │ 页码 │
│ ├────────┼─────┼───────────┤
│ 案 │ │ │ │
│ 件 ├────────┼─────┼───────────┤
│ 有 │ │ │ │
│ 关 ├────────┼─────┼───────────┤
│ 材 │ │ │ │
│ 料 ├────────┼─────┼───────────┤
│ │ │ │ │
│ ├────────┼─────┼───────────┤
│ │ │ │ │
│ ├────────┼─────┼───────────┤
│ │ │ │ │
├─────┴────────┴─────┴───────────┤
│接受单位意见: │
│ │
│ │
│ 接受单位(盖章)│
│ │
│ 年 月 日 │
├────────────────────────────────┤
│ │
└────────────────────────────────┘
┌───────────────────────────────┐
│文书格式十六: │
│ 强制执行申请书 │
├─────┬─────────────────────────┤
│案件名称 │ │
├─────┼─────┬───────┬──┬──┬──┬──┤
│ 被 │ 姓名 │ │性别│ │年龄│ │
│ 申 ├─────┼───────┴──┴──┴──┴──┤
│ 请 │ 住址 │ │
│ 人 ├─────┼───────┬─────┬─────┤
│ 基 │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
│ 本 ├─────┼───────┴─────┴─────┤
│ 情况 │ 单位地址│ │
├─────┼─────┴─────┬────┬────────┤
│ 申请单位│ │ 联系人│ │
├─────┼───────────┴────┴────────┤
│ 受案法院│ │
├─────┴─────────────────────────┤
│案件基本情况及强制执行理由: │
│ │
│ │
│ │
│ 申请单位(盖章)│
│ 年 月 日 │
├─────┬─────────────┬───────┬───┤
│ 案 │ 材料名称 │ 数 量 │ 页码 │
│ 件 ├─────────────┼───────┼───┤
│ 主 │ │ │ │
│ 要 ├─────────────┼───────┼───┤
│ 材 │ │ │ │
│ 料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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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案法院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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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案法院(盖章)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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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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