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口鲜活鱼饵有关检疫问题的通知
(动植检动字〔1997〕87号)
各直属口岸动植物检疫局、动物检疫所:
为保护我国鲜活鱼饵资源得到合理的利用和开采,提高我国鲜活鱼饵在国际上的竞争力,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经与农业部有关部门研究决定,由农业部烟台恒通实业总公司统一办理报检手续,各口岸动植物检疫局和动物检疫所只接受该公司的报检和检疫出证。请各口岸动植物检疫局和动物检疫所严格照此通知执行并将该通知转发有关贸易单位。
附件:烟台恒通实业总公司有关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局
一九九七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