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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民航总局关于开展民航国内航线客票价格检查的通知

国家计委、民航总局关于开展民航国内航线客票价格检查的通知
 (1999年3月18日 计价检〔1999〕2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物价局(委员会)、民航管理局、民航地区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计委、民航总局关于加强民航国内航线票价管理,制止低价竞销行为的通知》(计价格〔1999〕74号),加强国内航线票价监管工作,规范票价销售行为,整顿市场价格秩序,国家计委、民航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民航国内航线客票价格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范围、时限
  检查范围:国内所有从事民航机票销售的单位,包括民航各航空公司、联合航空公司和从事民航机票销售的代理企业。
  检查时限:1999年2月1日以来客票价格的执行情况。
  二、检查的内容、重点
  (一)检查的内容;各单位执行《国家计委、民航总局关于加强民航国内航线票价管理,制止低价竞销行为的通知》(计价格〔1999〕74号)和《国内航段旅客票价、逾重行李运费表》有关规定的情况。
  (二)检查重点
  1.销售机票的票价是否执行国家规定价格,有无擅自提高或降低票价行为;
  2.销售机票时是否存在以改变售票日期、免费提供住宿等手段,变相降低票价的行为;
  3.销售优惠机票的票价是否按规定执行。有无越权销售优惠机票的行为;有无超范围、超标准销售优惠机票的行为以及以“团队免票”、“奖励免票”、“散客充团”、“假师生折扣”、“少收多开”或者以现金、实物、优惠卡等形式为名变相降低票价的行为;
  4.销售代理手续费是否按规定标准执行,有无超标准结算代理手续费或者采用“净价结算”、“促销奖励”、“有价免票”等形式变相提高代理手续费标准的行为;
  5.各航空公司支付的国内航线客票销售代理手续费开支是否与国际航线客票销售代理手续费开支分别记帐,单独列支;
  6.已经使用中性客票进行销售的代理人有无继续混用中性客票和航空公司客票销售的行为;
  7.其它价格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
  三、检查的时间、方法及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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