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商检局关于印发《出口玩具检验有关规定》
和《出口布绒玩具商检检验项目及缺陷分类》的通知
(国检检〔1991〕131号 一九九一年六月十一日)
各直属商检局:
四月十五日至十九日,国家商检局在江苏扬州召开了“全国出口玩具检验、监管工作会议”,全国十三个省级局、九个市级局的四十五名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决定:(一)出口玩具的检验要从原料抓起,要注意搜集和研究国外有关玩具的法律和法规,统一全国出口玩具检验目光和作法;(二)要加强国际国内的合作;(三)要注意提高商检人员自身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尽快适应岗位规范要求。会议还研究了出口玩具的监管工作和EC证书有关问题。现将会议通过的《出口玩具检验有关规定》(试行)和《出口布绒玩具商检检验项目及缺陷分类》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如文。
附件一: 出口玩具检验有关规定(试行)
为了加强对出口玩具检验工作的统一管理,统一玩具检验目光,认真履行职责,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关于布绒玩具填充物问题
1、凡进口国或合同、信有证有具体规定的,按规定检验。
2、除上述1款的情况外,一律按GB6675-86《玩具安全》标准中3、1、4款规定执行,并且无异味,无明显的灰尘。
3、凡有植物种壳作填充物的布绒玩具不允许出口。
二、关于出证问题
1、凡合同、信用证要求出证时,应按规定标准做全项检测后出证。对目前尚无完善的检测手段的商检局可采取寄送样品的方式到四个玩具检测中心(广东、上海、深圳、扬州局)或是国家商检局认可的一级实验室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由接受报验局出具统一的商检证书。
2、对于一般的证书可根据国家商检局的有关规定出证。
三、对于面料阻燃和油漆、涂料含有害元素的测试
1、凡合同、信用证规定按标准检测的,须严格按标准的要求做全项测试。
2、除上述1款情况外,可采用在原料上做型式实验的方式检测,并逐步要求报验单位在报验时要附有完整的原料检测合格单。
四、抽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