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行业展(博)览会管理的通知

注:全国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行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联系地址:北京东长安街14
  号,公安部科技司二处;
  邮政编码:100741;
  联系电话:(010)65204034,
            65203971。

附件二
         举办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行业展(博)览会

                  申
                  报
                  表

         全国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行业管理委员会印制
               年  月  日


┏━━━━━━━━━━━━━━━━━━━━━━━━━━━━━━━━━━┓
┃1.展(博)览会名称:                       ┃
┃                                  ┃
┠──────────────────────────────────┨
┃2.举办地点:                           ┃
┃                                  ┃
┠──────────────────────────────────┨
┃3.举办日期:                           ┃
┃                                  ┃
┠──────────────────────────────────┨
┃4.主办单位:                           ┃
┃                                  ┃
┠──────────────────────────────────┨
┃5.承办单位:                           ┃
┃                                  ┃
┠──────────────────────────────────┨
┃6.联系人:            联系电话:           ┃
┃                                  ┃
┃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
┠──────────────────────────────────┨
┃7.招展范围:                           ┃
┃                                  ┃
┠──────────────────────────────────┨
┃8.展品种类:                           ┃
┃                                  ┃
┠──────────────────────────────────┨
┃9.举办理由                            ┃
┃                                  ┃
┃                                  ┃
┠──────────────────────────────────┨
┃10.承办单位意见(签字、盖章)                  ┃
┃                                  ┃
┃                                  ┃
┃                          年  月  日 ┃
┠──────────────────────────────────┨
┃11.主办单位意见(签字、盖章)                  ┃
┃                                  ┃
┃                                  ┃
┃                          年  月  日 ┃
┠──────────────────────────────────┨
┃12.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行业管理机构意见 ┃
┃   (签字、盖章)                        ┃
┃                                  ┃
┃                                  ┃
┃                          年  月  日 ┃
┠──────────────────────────────────┨
┃13.全国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行业管理委员会审批意见(签字、盖章)   ┃
┃                                  ┃
┃                                  ┃
┃                                  ┃
┃                          年  月  日 ┃
┗━━━━━━━━━━━━━━━━━━━━━━━━━━━━━━━━━━┛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