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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中国-加拿大《纺织品出口许可证数据电脑核查系统备忘录》的通知

  数据交换的技术细节将依据本备忘录附件中所列的格式。
  一、中国政府同意:每天传送由签证机关签发的原产于中国的纺织品和服装的所有出口许可证数据,内容包括:
  1.配额年度
  2.出口许可证号码
  3.类别
  4.类别标识
  5.数量
  6.签证日期
  7.证书修改标识
  二、加拿大政府同意:每天对来自外经贸部的数据进行确认,并传送针对每份出口许可证签发的进口许可证数据,内容包括:
  1.对外经贸部传送数据的确认信息:
  (1)配额年度
  (2)出口许可证号码
  (3)证书修改标识
  (4)反馈代码
  2.已签发的进口许可证信息
  (1)配额年度
  (2)进口许可证号码
  (3)相应的出口许可证号码
  (4)类别
  (5)类别标识
  (6)清关数量
  (7)出口许可证数量
  (8)清关日期
  (9)清关编号
  (10)签发数量情况
  (11)进口许可证签发日期
  (12)进口许可证数量
  3.每周向中方传送加方进口许可证签发统计情况,具体数据包括:
  (1)配额年度
  (2)类别
  (3)类别标识
  (4)单位
  (5)协议设限水平
  (6)调整后设限水平
  (7)已签发进口许可证数量
  (8)已清关数量
  (9)处理日期
  (10)配额余额
  (11)使用率
  (12)备注
  三、许可证的撤销
  如果已向加外交国际贸易部传送的出口许可证要求撤销,外经贸部将使用撤销标识再次传送该证数据,加外交国际贸易部将不签发该证的进口许可证。如加外交国际贸易部经数据传送被告知撤证前货物已在加国内流通,加外交国际贸易部将立即通知外经贸部已清关货物的配额年度、许可证号、类别和清关数量。
  四、出口许可证的丢失
  如果出口许可证丢失,外经贸部将向加外交国际贸易部核查,并撤销丢证。援用上述第三条撤销已丢失的许可证。
  五、下述情况货物将不予以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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