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的通知[失效]

  间接费用分配率=15÷(150+200+250)=2.5%
  甲合同应负担的间接费用=150×2.5%=3.75(万元)
  乙合同应负担的间接费用=200×2.5%=5(万元)
  丙合同应负担的间接费用=250×2.5%=6.25(万元)
  其帐务处理如下:
  实际发生的间接费用
  借: 工程施工--间接费用        150000
   贷: 银行存款等                  150000
  期末将间接费用分配计入各合同成本
  借: 工程施工--甲合同         37500
         --乙合同         50000
         --丙合同         62500
   贷: 工程施工--间接费用            150000
  5.本准则第16条所述的“与合同有关的零星收益”,是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取得的、但不计入合同收入而应冲减合同成本的非经常性的收益。例如,完成合同后处置残余物资取得的收益。残余物资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一些材料物资的下脚料,由于工程领用材料时,已将领用材料的价值直接计入了工程成本,材料物资的下脚料已包括在合同成本中,因此,处置这些残余物资而取得的收益,应冲减合同成本。其帐务处理是: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工程施工”或“生产成本”科目。
  6.本准则第17条规定了不计入合同成本的各项费用。
  (1)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这里所述的“企业行政管理部门”有:建筑安装公司的总公司、船舶企业、飞机制造企业、大型机构设备制造企业等企业总部。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属于企业的期间费用,应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帐务处理是: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船舶等制造企业的销售费用。销售费用也属于企业的期间费用,应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帐务处理是: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企业因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财务费用。如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筹资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财务费用属于企业的期间费用,应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帐务处理是: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借款”等科目。
  7.本准则第18条所述的“因订立合同而发生的有关费用”,是指企业为订立合同而发生的差旅费、投标费等。建造承包商与客户在进行商务谈判时,有可能签订一项合同,也有可能达不成一致意见。由于商谈的结果具有不确定性,为简化核算,本准则规定因订立合同而发生的有关费用,应在发生时直接确认为当期费用,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其帐务处理是: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六)关于合同收入与合同费用的确认
  1.本准则第19条规定了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与合同费用的总原则,即: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企业应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合同费用。这里涉及三层含义:一是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的前提条件;二是在什么时间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三是完工百分比法的含义及运用。
  (1)采用完工百分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的前提条件是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建造合同划分为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两种类型,不同类型的建造合同,判断其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前提条件也不同。本准则在第20条和21条明确规定了判断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前提条件。
  (2)本准则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这里所说的“资产负债表日”是指各会计年度的最后一天,即公历12月31日。需要指出的是,对一项建造合同而言,并不是只有在12月31日才能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在资产负债日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是针对在资产负债日尚未完工的在建合同而言的。由于建造合同的施工期较长,通常都跨越一个会计年度,为了核算和反映当期已完工部分的合同收入、费用和利润,根据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因而才采用了完工百分比法。对于已在以前会计年度开工本年度完工的建造合同以及本年度开工本年度完工的建造合同,应在合同完工时确认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例如,某项建造合同于1996年3月1日开工,1997年7月1日完工。假定该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建造承包商应于1996年12月31日和1997年7月1日两个时点分别确认该项合同在各年度的收入和费用。
  再如,某项建造合同于1997年1月1日开工,1997年10月18日完工。建造承包商应于1997年10月18日确认该项合同的收入和费用,而并非1997年12月31日。
  (3)完工百分比法的含义及运用。完工百分比法是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的方法。运用这种方法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能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有关合同进度及本期业绩的有用信息,体现了权责发生制的精神。
  完工百分比法的运用就是如何根据该方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完工百分比法的运用包括两个步骤:
  首先确定建造合同的完工进度,计算出完工百分比。本准则第22条规定了确定完工进度的方法。
  然后根据完工百分比计量和确认当期的合同收入和费用。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和费用可用下列公式计算:
  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合同总收入-合同预计总成本)×完工进度-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毛利
  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以前会计年度预计损失准备
  需要说明的是,完工进度实际上是累计完工进度,因此,企业在运用上述公式计量和确认当期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时,应分别建造合同的实施情况进行处理:
  第一种情况:当年开工当年未完工的建造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在运用上述公式计量和确认当期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时,在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合同收入和合同毛利均为零。
  第二种情况:以前年度开工本年仍未完工的建造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直接运用上述公式计量和确认当期收入和费用。
  第三种情况:以前年度开工本年完工的建造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当期计量和确认的合同收入,等于合同总收入扣除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收入后的余额;当期计量和确认的合同毛利,等于合同总收入扣除实际合同总成本减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毛利后的余额。
  第四种情况:当年开工当年完工的建造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当期计量和确认的合同收入,等于该项合同的总收入,当期计量和确认的合同费用,等于该项合同的实际总成本。
  本准则第24条已对上述第三种和第四种情况的会计处理作了明确规定。
  下面举列说明完工百分比法的运用:
  某建筑公司签订了一项合同总金额为1000万元的固定造价合同。合同规定的工期为三年。假定经计算第一年完工进度为30%,第二年完工进度已达80%,经测定前两年的合同预计总成本均为800万元。第三年工程全部完成,累计实际发生合同成本750万元。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各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和费用如下:
  第一年确认的合同收入=1000×30%=300(万元)
  第一年确认的合同毛利=(1000-800)×30%=60(万元)
  第一年确认的合同费用=300-60=240(万元)
  其帐务处理是:
  借: 主营业务成本          2400000
     工程施工--毛利         6000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                3000000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