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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1998)

  (九)台港澳司
  拟定和执行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的经贸政策、参与编制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贸易中长期规划;参与制定利用台资的政策和管理规章,协调台商投资项目;宏观管理和指导对台贸易,编制对台贸易年度计划,组织对台大宗商品的进出口;组织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有关经贸主管机构和台湾受权的民间组织的经贸谈判并签署有关文件;核准和管理大陆企业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和台商在大陆举办的经贸交易会、展销会、洽谈会、广告业务以及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经贸团组等其他经贸活动;管理台商在大陆设立常驻机构的核准工作。
  (十)国际经贸关系司
  组织多边对外经贸谈判(包括与各国际经济贸易组织的谈判)、国际服务贸易对外谈判和国际经贸条约、协定的谈判等,拟定谈判方案,协调国务院有关部门在谈判过程中的立场和意见;负责多边国际经贸组织事务和区域性国际组织的经贸事务;掌握国际经贸条约和协定的国内实施情况;提出调整我国外经贸体制和重大外经贸政策的建议;拟定和执行我国参与联合国发展业务系统的多边经贸和技术合作的政策,组织参加有关国际会议;管理多边和双边对华无偿援助及赠款,编制我国使用无偿援助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执行方案,监督检查受援项目的执行情况;指导我国常驻联合国及有关国际组织代表机构的经贸业务,联系国际组织驻华机构的经贸业务。
  (十一)对外贸易管理司
  编报全国进出口商品配额(包括各种贸易方式)年度计划并下达组织实施,管理进出口许可证,拟定和执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加工贸易政策;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进出口管理,制定和管理进出口商品目录;管理出口商品商标注册登记后的有关事务;联系进出口商会。
  (十二)机电产品进出口司
  拟定和执行机电产品进出口的政策、管理规章、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分析机电产品进出口情况,编发有关资料;管理和调整机电产品进口目录,编报和执行机电产品配额的年度进口方案;制定进口机电产品招标规则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有关关税税收、税目和税率的研究拟定;参加有关国际谈判。
  (十三)外国投资管理司
  分析、研究全国外商投资的情况,定期向国务院报送有关动态;拟定和执行外商投资的政策、管理规章,参与制定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汇总、发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编报下达和组织执行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配额年度计划;宏观指导和管理全国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的核准工作;核准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核准大型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核准合同、章程的变更;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情况并协调解决发生的问题;指导和管理全国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负责外资统计工作;联系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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