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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不再收取原油、成品油管理费的通知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不再收取原油、成品油管理费的通知
(计价格〔1998〕1440号 一九九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公司:
经国务院批准,今年国家对石油流通体制和原油、成品油价格进行了重大改革。因此,决定自1998年6月5日起,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石油销售公司、中国石化销售公司各大区公司不再收取原油、成品油管理费。1994年至1996年我委下发的有关收取原油、成品油管理费的文件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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