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划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公布废止、失效法规目录的通知
(一九八八年五月九日)
按照国务院国办发(83)83号文,对过去颁布的法规进行清理的要求,我委对建国以后至1987年由我委颁布以及以我委为主与有关部门联合颁布的六百四十八件法规进行了系统的清理。在此基础上,以
宪法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为依据,对清理出来的法规逐件作了鉴定分类。在六百四十八件法规中明令废止的计划法规共二百六十八件,属于自然失效的五十四件;属于已经过时的三十六件;属于由新法规代替的一百七十八件。现将目录予以公布,停止执行。特此通知。
附:
明令废止的计划法规目录(1949年-1987年)
一、对特定问题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条例,自然失效的54件
1.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船厂计划统计工作的几项临时规定 1954.8.21
2.国家计划委员会、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颁发《第二机械工业部产品价格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1954.8.18
第二机械工业部产品价格暂行管理办法 1954.8.18
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修正第二机械工业部产品价格暂行管理办法 1955.5.18
3.国家建设委员关于颁发《一九五五年建筑安装工程包工暂行办法》的通知
一九五五年建筑安装工程包工暂行办法 1995.4.11
4.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加强成本计划管理工作的几项规定 1959.3.27
5.国家计划委员会党组关于计划、文件不列国防尖端部门问题的规定 1960.4.23
6.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委员会、国防部关于军队所需非中央分配物资管理方法的联合通知 1960.11.1
7.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加强成本计划管理工作的几项规定》的联合通知
关于加强成本计划管理工作的几项规定1961.10.13
8.财政部、国家计划委员关于颁发《国营企业四项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营企业四项费用管理办法 1961.1.12
9.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委员会、国务院财贸办公室关于办理国家备战急需物资程序的几项暂行规定 1962.7.18
10.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新型材料的专用设备和特种储备管理办法的规定 1962.9.5
11.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颁发《国家规定供应配件的汽车车型目录》和《国家规定供应配件的拖拉机机型目录》的通知 1962.11.10
国家规定供应配件的汽车车型目录
国家规定供应配件的拖拉机机型目录
12.国家计划委员会请转发《国家规定供应配件的汽车车型目录和国家规定供应配件的拖拉机机型目录》的通知
附:(1)国家计划委员会转发《国家规定供应配件的汽车车型目录》和《国家规定供应配件的拖拉机机型目录》的通知
(2)国家规定供应配件的汽车车型目录
(3)国家规定供应配件的拖拉机机型目录 1962.11.10
13.国务院农林办公室、国家计划委员会、农业部关于国营拖拉机站拖拉机报废处理的暂行规定 1963.1.29
14.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当前设备成套工作中几个问题的通知 1963
15.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城市维护和建设问题的通知 1963.5.4
16.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清理基本建设投资完成额的通知 1963.8.1
17.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科学研究机构基本建设计划管理和审批设计任务书的几项规定 1964.5.23
18.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委员会、财政部、冶金工业部关于继续执行有色小洋群产品分配办法的通知 1964.10.6
19.国家物资储备局颁发《国家储备仓库工作保密暂行规定(修正草案)》
1965.6.4
20.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印发《关于在六省一市的建设工程试行省(市)建设公司负责制的若干规定(草案)》的通知
附:关于在六省一市的建设工程试行省(市)建设公司负责制的若干规定(草案) 1966.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