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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作风整顿和民主评议工作的意见

  (四)整改阶段
  整改阶段是作风整顿和行风评议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整顿、评议是手段,改进工作是目的,群众满意是标准。各受评单位,对评议代表所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要归纳整理,逐条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按照制定的整改措施和方案尽快解决,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着落;对评议代表提出的建议要认真研究,对建设性意见要拿出采纳措施;针对整顿和民主评议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建章立制,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加强廉政勤政建设,严格执法标准,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树立执法权威;对评议中反映出一些本单位、本部门目前难以解决的问题,可以视情况向上反映或作好解释工作。评议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并将解决问题的情况和整改情况措施的落实情况向当地政府纠风办和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五、作风整顿和民主评议要注重实效,切忌形式主义走过场。通过整顿和评议,使干部职工受到深刻的思想教育,廉洁从政、勤政为民、奉献社会的意识明显增强;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问题得到切实解决;反映部门不正之风的投诉明显下降,没有重大违法违纪案件;部门作风明显好转,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群众满意率达85%以上;涌现出一批行风建设先进典型,基层工商所和窗口单位文明单位达80%以上,县级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文明单位达60%以上,大中城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要努力成为文明系统。
  六、作风整顿要注意掌握政策界限,着眼于教育大多数,以自查自纠和自我教育为主,着眼于改进工作。对于作风整顿中主动清理出来的一般问题,可免于处理;对严重违法违纪者,特别是顶风违法违纪人员要严肃查处。对作风整顿走过场、重点检查中又发现严重问题的,要加重领导责任。
  七、几点要求
  (一)领导重视,加强领导。各级都要成立作风整顿和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成员由各级局一把手、主管纪检监察工作的局领导担任,人教、办公室、法制、纪检监察及涉及整顿和评议工作的有关部门参加,下设办公室。各级主要领导把这项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的主要任务,亲自抓好人员的抽调、工作班子的组建、规划和实施方案的制定,目标、标准的确定。切实保护作风整顿和民主评议行风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制定规划要抓好两点:一是创建文明系统的总体要求、目标和标准。二是进行作风整顿和民主评议的具体方法、步骤。
  (二)“条块”结合,形成合力。作风整顿应以“条条”为主,对本系统的作风整顿统一部署,提出实施意见,明确目标和要求,总结推广经验。“块块”则按属地原则,对本地区的基层、窗口单位加强督促检查,组织好民主评议。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条、块”的要求和自身的工作特点和存在问题,积极搞好自查自纠,作出自我评价。民主评议工作以“块块”为主,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政府的规划和提出的工作计划和要求,制定具体方案,积极配合,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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