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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关于改进和加强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四、加强廉政建设,树立消防监督部门的良好形象。 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必须遵守公安部的各项廉政规定,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各种名义经营消防工程和消防产品;不得指定使用某种消防产品;不得利用手中的权力为本部门或个人牟取私利;不得向消防产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收取咨询费、管理费和其他名目的费用;不得接受企业或个人的宴请、馈赠或到企业报销各种费用。对那些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的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附件
 
            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分类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经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由中国消防产品质量认证委员会实施产品质量认证的消防产品有:
  1.火灾报警控制器
  2.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3.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经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由公安部实施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消防产品有:
  1.蛋白泡沫灭火剂
  2.氟蛋白泡沫灭火剂
  3.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剂
  4.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剂
  5.二氟一氯一溴甲烷(即1211)灭火剂
  6.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7.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
  8.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9.手提式1211灭火器
  10.手提式机械泡沫灭火器
  11.手提式清水灭火器
  12.推车式干粉灭火器
  13.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
  14.推车式二氯化碳灭火器
  15.推车式1211灭火器
  16.推车式机械泡沫灭火器
  17.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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