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好新
刑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
各级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新
刑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加强领导。各级领导要把学习宣传新
刑法作为一件大事,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刑事办案人员,要集中时间进行系统深入地学习,要把学习新
刑法作为本职工作和任职资格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学习宣传、培训过程中,要结合工作的特点,抓住重点,学习、掌握好
刑法的各项规定。各地应在新
刑法实施以前对全体民警培训一遍,并通过考试、考核和知识竞赛等方式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各检察院校和各种培训班也要及时将新
刑法列为基本的公安业务课。公安部将举办新
刑法培训班,为各地培训师资力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地、市、县公安机关也要采取多种形式对民警进行培训,并务必使学习活动取得实效。
通过学习、培训,使全体民警充分认识和深刻领会修订
刑法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准确理解和熟练掌握
刑法的基本内容和具体规定,真正做到严格执法、依法办案、文明办案。各地公安机关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舆论工具,向广大群众做好新
刑法的宣传工作。公安部将于近期下发《新
刑法学习宣传提纲》,作为各地组织学习、培训的一个简要的辅导性材料。
三、正确运用法律武器同严重犯罪作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