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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劳动部关于印发《安全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起重设备安全工程方面:起重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行保养、检验修理以及设备状态监测与诊断、设备故障分析等有关专业知识。
  4.安全检测检验专业技术人员
  较全面、系统地掌握安全检测与监控技术、计量学基础、误差分析与数理统计。
  应了解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材料检验与分析技术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5.安全系统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较全面、系统地掌握运筹学、安全系统控制理论、事故预测原理与方法、安全信息工程学。
  还应分别掌握安全工程的总体规划与系统设计、监督监察与综合性法规标准研究制定、事故预测分析与安全综合评估、专业教育与技术培训等方面专业理论与技术知识中的一个方面,以及所在岗位涉及到的生产领域有关基本理论和工艺、技术等知识。
  其他从事涉及安全工程不同专业的综合性技术工作的人员,应掌握有关安全卫生状况评价、发展趋势判断和监控、治理的基本知识和技术,事故预测、预防和处理及职业病防治的基本理论与技术,以及所在岗位涉及到的生产领域有关基本理论和工艺、技术等知识。
  (五)除应掌握上述(四)款所要求的五类专业技术知识中的一类外,还应了解其他四类专业技术的有关知识。
  第十条 评审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在工作经历和能力方面的基本要求如下:
  (一)必备条件
  1.具有独立完成任务和解决安全工程中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具有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潜在危害的能力;具有处理一般事故的能力。
  2.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参与过中、小型安全工程专业技术项目,正确运用本专业的理论知识、法规政策、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本岗位的技术工作程序和关键技术,解决过科研或生产中安全工程的较复杂的技术和管理问题。
  3.有对本专业的一般工具或科技项目进行立项、论证、实施、指导的技术水平和组织能力。
  4.能根据安全工程工作中的信息、数据,正确运用统计分析方法,进行本类专业技术方面的状态分析和对一般事故进行分析,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或预防事故的措施。
  5.能负责搜集、整理和分析国内外有关安全工程的技术资料。
  6.具有指导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二)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参加过地、厅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工程项目,并承担课题或项目中的主要技术工作,编写相应的技术报告。
  2.参加过两项有关安全工程方面的技术研究工作,担任其中一项的负责人或承担其中主要的技术工作,编写相应的技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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