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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1998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

建设部关于
 印发1998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建办[1998]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各计划单列市建委,部直属各单位,部机关各单位:
  现将我部1998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和本单位的实际,贯彻落实。
  附件:建设部1998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

                         一九九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建设部1998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  

  97年是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的一年。一年来,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始终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紧密结合建设系统实际,加大了精神文明建设力度,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深化,“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深入开展,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工作健康发展,典型学习宣传活动持续深入。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有所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改进,行业风气有了明显好转,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的推动了建设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建设系统行业多,而且多为窗口行业。尤其是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环境卫生、供水、供气、供热、房管、建筑施工、风景园林等诸多行业,服务质量好坏,文明程度高低,不仅关系到行业的形象和信誉,而且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时也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行业地位和特点决定了必须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坚持狠抓不放,常抓不懈。
  1998年,是全党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的第一年,改革与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今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的要求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围绕建设事业的任务,围绕改革与发展,以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和创建文明行业为重点,职业道德建设要“求深”,创建文明行业活动要“求实”,宣传先进典型要“求精”,进一步加强行业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和纠风工作,进一步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推进“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努力开创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为建设事业的发展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
  一、进一步加强行业思想政治工作
  加强行业思想政治工作,为国有企业改革服务。党的十五大提出要用三年左右的时间,通过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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