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开展新技术、新成果、新规范培训的通知
(建教函[1998]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北京市政管理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建总公司,部有关直属单位: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进步是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建筑业的科学技术也取得了飞速发展,新技术、新成果不断涌现出来,每年全国各地有建设新科技成果3000余项,但是这些新科技成果的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速度却不是很快,目前科技成果的推广转化率只达到30%。为了把这些新技术、新成果及时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除了通过技术市场或召开科技成果发布会等推广渠道以外,还必须从人员培训的角度入手,把科技成果变为劳动者的知识和技能,这是最快的和最根本的推广新科技成果的手段,也是推进科技进步、促进建设事业发展的最佳途径。
按照《建设部
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的要求,“九五”期间,建设部要推广重点科技成果500项,全国建设系统要推广科技成果2000项。另外,部有关业务司每年都要组织编写、审定建筑工法、新标准、新规范等数十项,为专业技术人员更新知识、提高技能、接受继续教育提供了丰富的信息源。为了加强应用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大力发展建设继续教育,我部决定开展“新技术、新成果和新规范”的培训(以下简称“三新”培训),并把它作为落实“科教兴业”战略和推进科技进步的重要手段,科技和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教育传播知识的作用,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和操作工人应用新技术的能力和水平,使教育直接为建设事业的发展服务。通过培训把应用技术直接转化为生产力,加快建设事业科技进步,促进建设事业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同时,也可以通过“三新”培训,促进专业教育改革,不断提高学校教育的质量,促进建设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为此,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建设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基层专业管理人员,以及有关技术工人。
二、培训内容
我部重点推广的新技术、新成果和国家发布的建设类新标准、规范。我部将定期发布“三新”培训的科目目录,组织编印“三新”培训教学资料。(附第一批“三新”培训科目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