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委托服务。包括受用人单位委托组织招聘、受求职人员委托存放档案,以及受劳动行政部门委托,办理劳动合同鉴证及有关职业培训和社会保险等事务。
6.管理服务。包括就业登记、单位用人备案、职业介绍服务中的争议处理、协助进行劳动力市场监督检查、协助组织和管理劳动者流动就业等。
三、职业介绍服务程序
求职人员和用人单位进入职业介绍机构以后,职业介绍机构按以下基本程序提供服务:
┌──────────┐
┌──┐ ┌─┤提供劳动力市场信息 ├──────────────┐
│接待│ │ └─────────┬┘ ↓
│ │ │ ┌─────┐ │ ┌────┐ ┌─┐
│登记│─→├─│面 谈 │┐ │ ┌─│介绍就业│─┐ │实│
└──┘ │ └──┬──┘│←─┘ │ │推荐用人│ ├─→│现│
↑ │ ↓ │ │ └────┘ │ │就│
│ │ ┌─────┐│←───→│ ┌────┐ │ │业│
│ └─│职业指导 │┘ │ │推荐相关│ ├─┐│和│
│ └─────┘ └─│服务项目│─┘ ││用│
│ └────┘ ││人│
│ ││ │
└──────────────────────────────┘└─┘
(一)接待登记
求职人员和用人单位到职业介绍机构求职和招聘人员,职业介绍工作人员应要求他们进行就业登记或用人登记。随后,根据他们的不同情况,确定服务形式,并引导他们进入相应服务程序。
(二)提供信息
通过电视屏幕、计算机或广播等设备,以及广告、报纸、手册或卡片等书面材料,向求职人员和用人单位提供用人和求职信息及其他劳动力市场信息。提供的信息主要包括:
--岗位空缺信息;
--劳动力供给信息;
--职业培训信息;
--职业供求分析预测信息;
--相关就业服务项目;
--劳动就业政策法规;
--其他劳动力市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