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核实申报表》的编制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参加清产核资工作的信用社填报。
二、资料来源
本表主要反映信用社清产核资工作中资金核实过程中和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平衡关系。表中有关项目按照会计核算报表及资产清查、资产价值重估、产权界定环节统计的有关数据,逐项实事求是地填写。
三、项目填报说明
(一)本表行次中所列项目填报说明。
1.流动资产:指可以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及各种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及其它流动资产。
2.现金及银行存款:指信用社库存现金及行政部门用于公杂费等财务开支的存款。
3.存放同业款项:指信用社与同业之间资金往来而存放与同业的款项。
4.存放联行款项:指信用社的联行、联社之间资金往来而存放于联行、联社的款项。
5.拆出资金:指信用社与其他金融企业之间进行的资金拆借。
6.短期贷款:指信用社对外贷出的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各种款项。
7.应收利息:指信用社各种贷款的应收利息。
8.坏帐准备:指信用社按规定提取的尚未转销的坏帐准备。
9.短期投资:指信用社购入的各种随时能够变现、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有价证券以及不超过一年的其他投资。
10.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指企业在资产清查中发现的尚待批准处理的流动资产盘亏扣除盘盈后的净损失。
11.长期资产:指信用社超过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各项资产。
12.中长期贷款:指信用社对外发放的一年期(含一年)以上的贷款。
13.逾期贷款:指信用社对外发放的到期后(含展期)半年以上尚未收回的贷款。
14.贷款呆帐准备:指信用社根据贷款期初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呆帐准备金。
15.长期投资:指信用社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
16.固定资产原值:指信用社的各种固定资产帐面价值,包括经营性租出和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不包括经营性租入的固定资产。
17.累计折旧:指信用社按规定提取、调整的固定资产折旧额。
18.固定资产净值:指固定资产原值减累计折旧后的余额。
19.固定资产清理:指信用社因出售、毁损、报废等原因转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净值,以及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与变价收入等各项金额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