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母公司,母公司指能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业的企业。包括:
(1)直接控制其他企业的企业。例如,D公司拥有F公司51%表决权资本,表明D公司为F公司的母公司,D公司直接控制F公司。
(2)通过一个或若干中间企业间接控制其他企业的企业。例如,D公司拥有F公司70%表决权资本,F公司拥有Y公司54%表决权资本,D公司通过其子公司F间接拥有Y公司54%表决权资本的控制权,表明D公司为Y的母公司,D公司通过F公司间接控制Y公司。
(3)直接和通过一个或若干中间企业间接控制其他企业的企业。例如,A公司拥有F公司30%表决权资本,拥有D公司80%表决权资本,D公司拥有F公司30%表决权资本,A公司通过其直接投资30%和通过其子公司D间接投资30%而实际上拥有F公司60%表决权资本的控制权,表明A公司直接和间接控制F公司。
5、子公司,指被母公司控制的企业。包括:
(1)被母公司直接控制的企业。例如,A公司拥有D公司80%表决权资本,表明D公司为A公司的子公司,A公司为D公司的母公司,A公司直接控制D公司。
(2)被母公司通过一个或若干中间企业间接控制的企业。例如,A公司拥有C公司70%表决权资本,C公司拥有D公司65%表决权资本,A公司为C公司的母公司,C公司为D公司的母公司,A公司通过其子公司C间接拥有D公司65%表决权资本的控制权,则D公司为A公司子公司的子公司,A公司也为D公司的母公司,A公司通过C公司间接控制D公司。
(3)被母公司直接和通过一个或若干中间企业间接控制的企业。例如,A公司拥有C公司25%表决权资本,拥有B公司70%表决权资本,B公司拥有C公司30%表决权资本,A公司通过其直接拥有C公司25%和通过B公司间接拥有C公司30%表决权资本,而实际拥有C公司55%表决权资本的控制权,则表明C公司为A公司的子公司,A公司直接和通过其子公司B间接控制C公司。
6、合营企业,指按合同规定经营活动由投资双方或若干方共同控制的企业。当两个或多个企业或个人共同控制某一企业时,则该企业视为他们的合营企业。例如,A企业拥有C企业50%的表决权资本,B企业拥有C企业50%的表决权资本,按合同规定,双方按照投资比例控制C企业。由于出资比例相同,A企业和B企业共同控制C企业,C企业为A和B的合营企业。又如,A企业拥有B企业20%表决权资本,C企业拥有B企业30%表决权资本,D企业拥有B企业25%表决权资本,F企业拥有B企业25%表决权资本,各方出资比例不同,但按照合同规定,B企业由各出资方共同控制,任何一方不能单独作出财务和经营政策方面的决策,在这种情况下,B企业视为A、C、D、F企业的合营企业。
7、联营企业,指投资者对其具有重大影响,但不是投资者的子公司或合营企业的企业。当某一企业或个人拥有另一企业20%或以上至50%表决权资本时,通常认为投资者对被投资企业具有重大影响,则该被投资企业视为投资者的联营企业。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投资者拥有被投资企业一定比例的表决权资本,但没有达到控制该企业的表决权资本比例;同时由于投资者拥有被投资企业一定比例的表决权资本,可以通过一定的方式,如在董事会中派有代表等,有能力对被投资企业施加重大影响。
8、主要投资者个人,指直接或间接地控制一个企业10%或以上表决权资本的个人投资者。本准则中的主要投资者个人仅仅指个人投资者,不包括法人投资者。其投资形式主要包括:
(1)主要投资者个人直接拥有一个企业10%或以上表决权资本。例如,王钢拥有D企业15%表决权资本,则王钢为D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
(2)主要投资者个人通过一个或若干中间企业间接拥有一个企业10%或以上表决权资本的控制权。例如,陈梅拥有F企业55%表决权资本,F企业拥有D企业40%表决权资本,陈梅通过F企业间接拥有D企业40%表决权资本的控制权,表明陈梅既是F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也是D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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