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煤炭行业税目注释
(1994年3月11日国家计委、国家税务总局发布)
一、煤炭开采,税率0%(无证建设的小煤窑除外)。
指通过开拓井巷或剥离覆盖物,将煤炭开采出来的生产、新建、扩建、改建、维持简单再生产工程及设施,包括:
(一)地下开采工程及设施。
(二)露天开采工程及设施。
(三)地面工程及设施,包括:
1、提升系统:包括井架、井塔、绞车房、井口设施、斜井矿车栈桥、提升信号等。
2、通风系统:包括风井井口设施、风机房、风硐、风道、安全出口及防爆装置等。
3、压风系统:包括压风机房、冷却水池及水塔、压风管路等。
4、地面生产系统:包括主井生产系统、副井(矸石井)生产系统、风井生产系统和露天矿地面生产系统。
5、安全技术及监控系统;包括充填系统、灌浆系统、井下洒水、安全监测控制系统、安全设备及仪表、瓦斯抽放、热害防治等。
6、通信调度和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包括通信调度系统、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等。
7、供电系统:包括变电站、供电线路、室外构架等。
8、地面运输系统:包括准轨铁路、窄轨铁路、公路、加空索道、胶带运输等。
9、场地设施:包括场区道路、专用场地、场地防护工程等。
以上1-9项详见附件一: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煤炭开采详目。
10、专业库房:包括总器材库、材料库(棚)、设备库(棚)、中转库(棚)、油脂库、爆破器材库、消防器材库、各类车辆库(棚、场)。
11、生产辅助配套工程及设施:包括机修、各类车辆修理及保养、矿用支护材料、预制构件工程及设施,设备租赁站,坑木场及加工车间,生产地质勘探工程及业务用房,实验站,质量监督站,矿区生产指挥用房,区、段任务交待室,职工安全培训用房。
12、煤炭野外工作人员住房:包括煤田地质勘探、水文地质勘探、煤田物理勘探、地质普查、地形测量、工程地质勘探、航测遥感、煤质采集化验工作人员的生活基地住宅。
13、煤炭建设、生产引起地面塌陷造成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的搬迁、维修、恢复建设(按建筑物原面积)。
14、煤炭生产、建设中的临时工程。
15、煤炭行业大型矿山设备和煤矿专用设备制造及配套厂(场),指煤炭行业大型矿山设备和煤矿专用设备及配套厂(场)的生产主体工程、生产配套工程、厂区公用工程。包括:
(1)煤炭行业大型矿山设备和煤矿专用设备制造厂(名单见附件二)。
(2)煤炭配套厂(场)
火工厂,在矿区内并主要为煤炭生产、建设配套的水泥厂、采石(土)厂、水煤浆厂。
16、后勤辅助工程及设施:包括浴室、更衣室,矿灯房,洗衣(干燥)房,食堂(含窖、库),单身宿舍,茶炉房。
(四)洗选,税率0%。
指为提高煤炭质量,合理利用煤炭资源,按需要分成不同质量、规格的加工工程及设施。包括:
1、受煤系统
2、储煤系统
3、筛分破碎车间
4、主厂房
5、压滤车间
6、干燥车间
7、浓缩车间
8、集中水池及泵房
9、装车系统
10、带式输送机栈桥及转载点
11、室外煤泥水处理
12、排矸系统
13、集中控制及调度系统
14、供电系统
15、地面运输、包括准轨铁路、窄轨铁路、公路、架空索道、胶带运输
16、室外给排水及供热
17、生产辅助工程及设施
18、场区设施
19、后勤辅助工程及设施
详见附件三: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煤炭洗选详目。
二、煤成(层)气开发,税率0%。
煤成(层)气是与煤共生的可燃气体,其勘探,开发工程与天然气勘探、开发工程相同,税率按石油行业税目中“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工程”执行。
三、低热值燃料开发、利用,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