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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锈钢压力容器制造管理规定

第三章 制造环境

  第十条 不锈钢压力容器的制造应有独立、封闭的生产车间或专用固定生产场地,应与碳素钢制品严格隔离。
  不锈钢压力容器如附有碳素钢零部件,其零部件应分开制造。
  第十一条 为防止铁离子和其它杂质的污染,不锈钢压力容器生产场所保持清洁、干燥,严格控制灰尘。地面应铺设橡胶或木质垫板。
  生产中应使用专用的滚轮架、吊夹具以及工装设备。
  第十二条 在不锈钢压力容器制造过程中,操作人员应穿着软质橡胶工程鞋,鞋底不得带有铁钉等尖税异物。
  第十三条 不锈钢零部件,应配有木质堆放架,不得任意堆放。
  在不锈钢零部件周转和运输过程中,应配备必要的防铁离子污染和磕划伤的运送工具。
  第十四条 不锈钢材料在清除油脂、油漆之类的杂质后方可进行热加工,热成型或热处理过程使用的加热炉气氛中硫或硫化物的含量须符合有关标准。
  第十五条 不锈钢压力容器的表面处理应有独立的场地,并配备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四章 加工成型及焊接

  第十六条 不锈钢板下料时,应将不锈钢板移至专用场地下料,严禁在不锈钢材料垛上直接切割下料。加工过程中不能去除不锈钢材料表面严禁用钢针划线和打洋冲眼。
  第十七条 不锈钢材料移植标记和检验确认标记应在不锈钢板上用无氯无硫的记号笔书写,同时做好下料的书面记录。
  在制造不锈钢压力容器过程中,如发现材料标记不清晰时,需经检验确认以后及时补写。
  第十八条 不锈钢板应采用等离子切割或机械加工下料。当利用机械加工下料时,机床应清理干净。
  不锈钢板卷圆时,卷板机应用无铁离子的材料覆盖轧辊表面。
  第十九条 不锈钢封头采用热成型时,要控制炉内温度,严格控制始压温度与终压温度,并做好记录。不允许与碳钢封头同炉加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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