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关于开展“教育部-AMD启明星计算机样板教室”项目的通知
(教基司函[2006]15号)
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西藏、内蒙古、云南、贵州、四川、广西、海南省(自治区)教育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与AMD(中国)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支持中西部贫困地区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合作备忘录”精神,正式启动“教育部-AMD启明星计算机样板教室项目”(简称“启明星教室”),计划在2005年12月-2007年12月期间,分三批建设“启明星教室”。
请你们按照附件要求推荐2所农村初级中学作为项目受赠候选学校,并于2006年3月30日前将候选学校名单、简况及联系人、联系方式(文字版、电子版)报我司。
联系人:袁磊
联系电话:010-66097840 传真:010-66097815
联系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
邮编:100816 Email:lyuan@moe.edu.cn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二〇〇六年三月五日
附件一
“启明星计算机样板教室”项目受赠学校选择参考标准
1、学校性质与规模:农村初级中学。在校学生500人以上。
2、 交通条件:学校位于交通相对便利的地区,距离县城或市区30公里以内。
3、Internet接入:受赠学校能提供ADSL电信接入或宽带网络接入。512Kbps以上带宽,并能承受网络使用费用。
4、 电力供应:当地电力供应及电网电压基本稳定,在授课时段内的电力供给有保障。提供安装“启明星计算机样板教室”的供电线路负荷在15KVA以上。
5、通讯:受赠学校至少有一部外线电话,能收发传真,能上网收发电子邮件。
6、自然环境:受赠学校所处区域的自然环境应有适当考虑,雷电、风暴、洪水等自然灾害的频度和强度不足以直接导致计算机教室以及电子和设备的损毁。
7、教室条件:用于“启明星计算机样板教室”的房间最好大于7米﹡10米,教室面积足够容纳讲台和30个学生机位。教室屋顶足够坚固,可以安全地吊装投影仪等设备。有防火和防盗等安全设施和保障人员安全及设备安全措施。
8、教师:受赠学校至少有1名以上的计算机教师,具备互联网操作知识和经验,能够承担计算机教室的管理和一般维护。其他任课教师有一定的计算机基础操作能力,可以使用或简单制作计算机课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