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在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基础上建立北京警察学院的通知
(教发函[2006]66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批准北京人民警察学院为普通本科学校的函》(京政函[2005]8号)和北京市教委《关于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更名的函》收悉。
根据《
高等教育法》和《
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基础上建立北京警察学院(学校代码为14019),同时撤销北京人民警察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北京警察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应逐步过渡到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
二、该校由你市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市统筹解决。
三、该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4500人。
四、你市承诺到2010年总投入不低于4亿元学校建设经费,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