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17栏):指全国中、初等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校办产业)应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收益)。
学校应分利润(收益)(18栏):指全国中、初等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校办产业)应向学校分配的利润(收益)。
未分配利润(收益)(19栏):指全国中、初等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校办产业)当年形成的未分配利润(收益)的数额。
16栏=6栏-14栏
16栏≥17栏+19栏
三、《全国中、初等学校勤工俭学(校办产业)资助困难学生及补助教育经费情况表》指标解释
本年补助教育经费实际支出总计(1栏):指全国中、初等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校办产业)当年补助学校教育经费的实际支出总额。
1栏=2栏+3栏+7栏+11栏
用于劳动实践基地建设支出(2栏):指勤工俭学(校办产业)当年补助学校教育经费用于投资建设劳动实践基地的支出。
资助困难学生(3栏):指勤工俭学(校办企业)当年补助学校教育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和生活等补助的支出。
3栏=4栏+5栏
减免学杂费(4栏):指勤工俭学(校办产业)当年补助学校教育经费用于资助或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的金额。
生活补助(5栏):指用勤工俭学(校办产业)当年补助学校教育经费用于资助或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伙食费、医药费、服装费等金额(按学校支出和勤工俭学直接支出分别填列)。
人数(6栏):指勤工俭学(校办产业)当年补助学校教育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人数。
改善办学条件(7栏):指勤工俭学(校办产业)当年补助学校教育经费用于改善办学条件的支出。包括:修建教学用房支出,购置课桌椅、图书资料、教学设备以及公用经费支出。
7栏=8栏+9栏+10栏
修建教学用房(8栏):指当年勤工俭学(校办产业)补助学校教育经费用于新建、改建、修建、扩建教学用房的实际支出。
购置教学设备(9栏):指勤工俭学(校办产业)当年补助学校教育经费用于购置各种教学设备和图书资料的支出。
其他公用经费(10栏):指勤工俭学(校办产业)当年补助学校教育经费(8栏、9栏未包括的)用于改善办学条件的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