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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财务司关于填报《全国中、初等学校勤工俭学(校办产业)综合统计报表》有关事项的通知


  13栏=14栏+15栏

  15栏>16栏

  二、《全国中、初等学校勤工俭学(校办产业)收益及分配表》指标解释

  销售收入及营业额(1栏):指农业、工业产品当年实现的销售收入和第三产业实现的营业额以及其它勤工俭学收入。

  1栏=2栏+3栏+4栏+5栏

  农业产品销售收入( 2栏):指全国中、初等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校办产业)当年销售农业产品(包括农、林、牧、渔产品)所获得的总收入。

  工业产品销售收入(3栏):指全国中、初等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校办产业)当年销售工业产品所获得的总收入。

  第三产业营业额(4栏):指全国中、初等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校办产业)当年第三产业各项活动的营业总收入。

  其他收入(5栏):指全国中、初等学校当年举办各类进修班、培训班等(2栏、3栏、4栏未包括的)勤工俭学所有收入。

  利润(收益)总额(6栏):指全国中、初等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校办产业)取得农业、工业、第三产业利润(收益)以及其他勤工俭学利润(收益)之和。

  6栏=7栏+8栏+9栏+10栏

  农业利润(收益)(7栏):指全国中、初等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校办产业)当年销售农业产品(包括农、林、牧、渔产品)所获得的利润(收益)总额。

  工业利润(收益)(8栏):指全国中、初等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校办产业)当年销售工业产品所获得的利润(收益)总额。

  第三产业利润(收益)(9栏):指全国中、初等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校办产业)当年第三产业各项活动的营业利润(收益)总额。

  其他收益(10栏):指全国中、初等学校当年举办各类进修班、培训班等(7栏、8栏、9栏未包括的)勤工俭学所有收入。

  缴纳税金(11栏):指当年全国中、初等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校办产业)交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及其他税费的总额。

  11栏=12栏+13栏+14栏+15栏

  增值税(12栏):按实际交纳数额填列。

  营业税(13栏):按实际交纳数额填列。

  所得税(14栏):按实际交纳数额填列。

  其它税费(15栏):按实际交纳数额填列。

  净利润(净收益)分配(16栏):指全国中、初等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校办产业)所得利润(收益)缴纳所得税后可供分配的利润(收益)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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