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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同意西安工程科技学院更名为西安工程大学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同意西安工程科技学院更名为西安工程大学的通知
(教发函[2006]59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西安工程科技学院更名为华西理工大学的函》(陕政函[2003]138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呈报陕西省有关升本、更名院校学校名称的函》(陕教函[2006]16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西安工程科技学院更名为西安工程大学(学校代码为10709)。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西安工程大学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二、学校为多科性的普通本科学校,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教育,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近期规模为16000人。

  三、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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