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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社科司关于印发《2006年上半年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点》的通知

  但是,必须看到,当前农业和农村发展仍然处在艰难的爬坡阶段,农业基础设施脆弱、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等矛盾依然突出。“三农”问题依然是制约我国发展的根本性问题。没有农业的稳定,就没有国民经济的稳定;没有农村的发展,就没有国家的真正发展;没有农民的富足,就没有的持久繁荣。只有广大农民都加入到现代化的进程,才能盘活国民经济的全局,实现长期持续的发展;只有广大农村明显改变落后面貌,才能实现更大范围、更高水平的小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从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工农互动的高度提出的解决“三农”问题的战略思路。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确立统筹城乡的发展思想,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认真贯彻党在农村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坚持农村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特别是要在多予上下功夫,真正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全面推进农村的发展,较快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重点方面:一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加快农业科技进步,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加强农业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二是全面深化以农村税费改革为重点的综合改革。加快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体制、农村金融和土地征用制度等方面的改革。三是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加快发展农村文化教育事业,重点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明显改善广大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四是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要采取综合措施,广泛开辟农民增收渠道,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引导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继续完善现有农业补贴政策,加大扶贫开发力度。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艰巨和长期的任务,一定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防止形式主义和强迫命令,扎实稳步地推进。
  五、全面理解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也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愿望。
  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必须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纳入发展的内涵,协调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是,既要着眼长远、积极推进,又要立足国情、突出重点,扎扎实实地做好促进和谐的各项工作。要从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入手,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更加注重改革发展稳定的协调,保持社会安定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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