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在万州卫生学校和万县中医药学校合并基础上建立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通知
(教发函[2006]48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组建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函》(渝府函[2004]119号)收悉。
根据《
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万州卫生学校和万县中医药学校合并基础上建立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代码为14008),同时请你市撤销万州卫生学校、万县中医药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系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应逐步过渡到以实施高等专科教育为主。
二、该校由你市领导和管理,实行重庆市与万州区人民政府共建、以万州区为主的管理体制,其发展所需经费由你市统筹解决。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60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