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天津中医学院更名为天津中医药大学的通知
(教发函[2006]28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将天津中医学院更名为天津中医药大学的函》(津政函[2004]144号)收悉。
根据《
高等教育法》和《
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天津中医学院更名为天津中医药大学(学校代码为10063),同时撤销天津中医学院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天津中医药大学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二、学校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教育。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近期规模为8000人。
三、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