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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同意在防灾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防灾科技学院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同意在防灾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防灾科技学院的通知
(教发函[2006]51号)


中国地震局:

  你局《关于申请防灾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中国防灾学院的函》(中震函[2005]242号)和《关于确认我局防灾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校名的函》(中震函[2006]18号)均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防灾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防灾科技学院(学校代码为11775),同时撤销防灾技术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防灾科技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应逐步过渡到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

  二、防灾科技学院由你局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局统筹解决。

  三、该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8000人。

  四、你局承诺“十一五”期间共投入5亿元(中国地震局投入3.5亿元,学校自筹1.5亿元)学校建设经费,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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