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西安工业学院更名为西安工业大学的通知
(教发函[2006]27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西安工业学院更名为西安工业大学的函》(陕政函[2004]121号)收悉。
根据《
高等教育法》和《
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西安工业学院更名为西安工业大学(学校代码为10702),撤销西安工业学院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西安工业大学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二、学校为多科性的普通本科学校,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教育。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为2万人。
三、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