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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委托中国人民大学开展法学专业教师培训的函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委托中国人民大学开展法学专业教师培训的函
(教高司函[2005]130号)


中国人民大学:

  目前已有400多所高等院校设立了法学专业,从事法学专业教学的专任教师近3万人。为探索有效的培训机制,加强法学专业师资培训,提高法学专业教师教学水平,我司委托你校法学院开展法学专业教师培训。

  教师培训的具体事宜由你校法学院组织实施。你校可根据报名参加教师的情况,分层次、分重点的灵活掌握培训方式。每批或每期培训结束后,请将相关的总结报告和参加培训的学员名单报我司财经政法与管理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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