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教育部会同香港李嘉诚基金会决定并联合公布获奖人员名单,进行奖励。
第八条 “长江学者成就奖”所需奖金由香港李嘉诚基金会捐赠。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废止。
详情请登陆“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主页:http://www.cksp.edu.cn
附件2:
编号
“长江学者成就奖”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单位名称:
学科名称:
候选人姓名:
填表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
填 写 说 明
一、填写本表前,请认真阅读《“长江学者成就奖”实施办法》。填写内容必须实事求是,字迹要端正清楚。
二、本表内有关栏目填写不下的,可另附页。
一.候选人简况
|
姓名
|
| 性别
|
| 国籍
|
| 出生年月
|
|
最后学历
| 年 月 毕业于
| 学位
|
|
从事专业关键词
|
|
国内外主要学术及社会兼职
|
|
二.近年来取得的国际领先水平重大科研成果或重大突破性进展
|
2.1近年来取得的国际领先水平重大科研成果或突破性进展情况(填写5~10项,包括科研论文、科研奖励、重要专利以及国际学术奖励或荣誉称号等)
|
|
2.2近年来取得的国际领先水平重大科研成果或突破性进展介绍(以文字方式填写,着重介绍其成果或突破的重要科学价值或社会经济意义)
|
|
三、所在学校或科研院所推荐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四、教育部组织同行专家评审意见
|
同行专家评审会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五、长江学者聘任顾问组评审意见
|
长江学者聘任顾问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六、教育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