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关于公布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教材建设方案评审结果的通知
(教师司[2005]19号)
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中央电教馆和高等教育出版社:
为加强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教材建设,根据我司《
关于邀请参加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教材建设项目投标的通知》(教师司[2005]13号)精神和工作部署,我司于6月14日在北京举行了“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培训教材建设方案评审会。
评审专家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严格、规范的程序,对各单位申报的教材方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查和评审。评审专家组认为,中央电教馆和高等教育出版社联合报送的教材方案关注教育技术培训与学科教学设计相结合,教材设计可操作性强,在转变教师培训模式和教学资源整合方面具有创新性。华东师范大学报送的教材方案体现了“任务驱动、强调活动、强调参与”的指导思想,在转变教师培训模式方面具有开拓性,教材设计了选修和必修两类内容,增强了教材使用的弹性。评审专家组一致建议以上2套教材方案为中标教材方案。
根据评审专家组的意见,我司经过认真研究,确定中央电教馆、高等教育出版社联合报送的教材方案和华东师范大学报送的教材方案为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教材建设中标方案。
希望教材建设中标单位根据《
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大纲》以及我司关于教材编写的要求,本着“优质、共建、共享”的原则,抓紧启动教材编写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现有教材方案,积极吸收其他参与单位的教材方案的优点,整合优质资源,加强相互之间的合作,组建高水平的教材编写班子,注重教材内容的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确保教材编写质量。
请教材建设中标单位于2005年7月底之前先行完成教育技术培训教材(教学人员初级)书稿的编写任务,并报送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项目办公室。
教育部师范教育司
二○○五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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