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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同意商洛师范专科学校改建为商洛学院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同意商洛师范专科学校改建为商洛学院的通知
(教发函[2006]37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建立商洛学院的函》(陕政函[2004]124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商洛师范专科学校改建为商洛学院(学校代码为11396),同时撤销商洛师范专科学校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商洛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学校应逐步过渡到实施本科教育为主。

  二、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实行省、市(商洛市)共建,以省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6000人。

  四、为支持学校发展,你省承诺的投入1.915亿元(其中省政府投入6000万元,商洛市政府2000万元,自筹3000万元,贷款4150万元),请切实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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