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辽宁中医学院更名为辽宁中医药大学的通知
(教发函[2006]15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申请将辽宁中医学院更名为辽宁中医药大学的函》(辽政[2002]191号)收悉。
根据《
高等教育法》和《
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辽宁中医学院更名为辽宁中医药大学(学校代码为10162),撤销辽宁中医学院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辽宁中医药大学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二、辽宁中医药大学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同时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为8500人。
三、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