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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同意梧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改建为贺州学院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同意梧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改建为贺州学院的通知
(教发函[2006]33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请求批准设立贺州学院的函》(桂政函[2004]176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梧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贺州学院(学校代码为11838),同时撤销梧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贺州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学校应逐步过渡到实施普通本科教育为主。

  二、学校由你自治区领导和管理,实行自治区、市(贺州市)共建,以市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自治区统筹解决。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6000人。

  四、为支持学校发展,贺州市政府承诺的“十一五”期间共投入2.06亿元(其中贺州市财政7500万元,西班牙政府贷款5000万元,银行、企业融资和社会投资6000万元,自筹2100万元)用于学校建设与发展的经费,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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