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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郑琦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团巡回报告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郑琦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团巡回报告的通知
(教师厅函[2005]7号)


北京市、山东省、安徽省、陕西省、广西自治区教育厅(教委):

  为深入落实中央8号、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师德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习模范、崇尚师德、尊师重教和全社会关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良好风尚,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中共湖北省委决定联合组织郑琦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团活动,赴北京等五省(市)做巡回报告。经商中宣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回报告日程安排

  北京市首场报告会,6月17日;山东省,6月20日-22日;安徽省,6月23日-25日;陕西省,6月26日-28日;广西自治区,6月29日-7月1日。

  二、报告团的组成

  赴各省(区)巡回报告团由教育部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分别带队,报告团成员5人,工作人员3-4人。

  三、报告团活动安排

  报告团巡回报告活动包括:举办一场报告会;视需要与可能,组织一次电视访谈或网上在线交流。

  北京首场报告会由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湖北省委、北京市委联合举办,于6月17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报告会由中宣部领导主持。五位报告团成员作报告,教育部领导讲话。北京市部分中小学教师、师范院校学生、校外教育机构人员和党政机关干部等约5000人参加报告会。

  其他省(区)报告会前请省(区)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接见报告团成员,请分管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

  四、具体要求

  请报告团所到省(区)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报告会的组织和会场准备工作。根据报告团日程安排,请各有关省(区)提前做好报告会的组织与协调工作;报告会会场悬挂统一会标“郑琦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报告会将配多媒体背景画面,请在会场提前准备好演示设备。

  2.宣传报道工作。请新闻媒体对郑琦同志的先进事迹及报告团巡回报告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

  3.接此通知后,请各地于6月19日前将报告团在本省(区)活动安排方案分别报送中宣部宣教局、教育部师范教育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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