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对高职高专教育两年改革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
(教高司函[2005]1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关于以就业为导向 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教高[2004]1号)和《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
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4〕12号)文件有关精神,高职高专教育应积极进行两年制教育教学改革探索试点。为了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了解高职高专教育开展两年制改革情况,我司拟对目前各地高职高专院校开展两年制改革情况进行一次调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1.各地高职高专院校开设两年制专业情况;
2.各地高职高专院校两年制改革过程中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二、调研要求
1.请你们汇总本地高职高专院校两年制试点专业的有关数据和内容(请填附件,可在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http://www.tech.net.cn/下载),于7月10日前报送我司高职高专教育处,同时请将上报材料的电子版发至邮箱:gaozhi@moe.edu.cn。。
2.请你们各推荐1-3所在两年制改革方面积极探索、特色鲜明的高职院校,并提供两年制专业改革的文字材料一并上报。
联系人: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高职高专教育处 郑卫东 吴爱华
联系电话:010 66096232
附件:高职高专教育两年制专业试点改革情况统计表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〇〇五年六月九日
高职高专教育两年制专业试点改革情况统计表
省 市(自治区): 统计日期: 月 日
填 表 人: 联系电话:
部门负责人签字: 部门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