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出版管理的通知

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出版管理的通知
(中宣发[2006]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教育厅(教委)、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中央各部门出版行政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中宣部、教育部联合印发了《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和《<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实施方案》(教社政[2005]9号),决定将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编写纳入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集中全国力量组织编写。中宣部、教育部已联合成立了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编写领导小组,负责教学大纲和教材的编写组织领导工作。中宣部、教育部已组建了由多方面专家组成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编审委员会,组建了教学大纲和教材编写组,统一编写教学大纲和教材。为确保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的科学性、权威性和严肃性,未经中宣部、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批准,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再自行组织编写、出版发行各种名义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